泉州市城乡规划局积极落实日照分析评价制度
2018-01-03 17:15:43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许静娴 许静娴 |
东南网1月3日讯(通讯员 林劲松 本网记者 谢玉妹)为规范建筑日照的计算,增强日照标准的可操作性,保障城乡规划的实施,泉州市城乡规划局制定《泉州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该规定中明确了泉州市中心城区必须做日照分析评价的项目类别,实现了城市建设项目实施前日照先行的合理规划。 根据《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泉州市中心城区的住宅建设、养老院设施建筑、集体宿舍(含大中小学学生宿舍)、中小学教学楼的普通教室、幼儿园和托儿所的生活活动用房及室外活动场地、医院病房楼的病房、休(疗)养院寝室等必须编制《日照影响分析报告》。 日照分析评价制度是指具有相关资质的专业技术部门,就规划或建设项目中的多、高层建筑对周边现状、拟建、规划日照分析对象可能产生的日照影响,或拟建、规划日照分析对象可能受到周边现状、拟建、规划多、高层建筑的日照影响,采用经有关部门鉴定合格的日照分析软件进行分析,并编制《日照影响分析报告》。 作为泉州市城乡规划局的工作重点之一,泉州市城乡规划局要求项目建设责任主体单位在编制《日照影响评价报告》时,应当委托具备城市规划相应资质的机构来完成,做到项目建筑方案报建中同步编制、同步评审论证、同步提交审批,成为审批建设工程设计方案的重要依据之一。 截止至2017年,泉州市先后完成了《泉州碧桂园?天玺湾二期建设项目》、《泉州保利城(二期)A地块建设项目》、《泉州碧桂园桃花山A、B地块建设项目》、《泉州南益?刺桐春晓建设项目》、《延陵家园安置小区二、三期工程》等各类项目日照影响评价论证工作。其中,仅在2017年度由泉州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完成的日照影响评价报告达40多件,在优化规范建筑日照的计算,增强日照标准的可操作性,保障城乡规划的实施要求等方面起到了积极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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