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 东南网 > 首页> 综合 > 正文

泉州市工商局加强流通领域成品油监管 助推大气环境改善

2018-01-06 10:34:17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许静娴 许静娴  

东南网1月6日讯(通讯员 张坚平)车用汽、柴油质量好坏直接影响到机动车尾气的污染排放程度,进而直接影响环境空气质量。2017年以来,泉州市工商局积极采取措施,加强流通领域成品油市场监管,有效规范了成品油市场秩序,为泉州大气环境改善出了一份力。

据介绍,为从源头上规范成品油经营,泉州市工商局进一步完善成品油经济户口管理,严把市场准入关,把查处无照和超范围经营成品油行为作为监管重点。与此同时,该局还时时关注成品油经营动态,加大流通领域成品油市场检查力度,严把油品质量关,重点查处非法销售无合法来源、假冒伪劣、质量不合格、与标号标识不相符、国家明令淘汰并停止销售的油品,以及在成品油销售过程中其他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违法经营行为。

据统计,去年泉州市工商(市场监管)部门共立案查处流通领域成品油市场违法经营案件38件,其中多数为销售不合格车用柴油案和无照经营行为,罚没金额达41万元,有效打击了违法经营,维护了广大消费者合法权益。

“在成品油市场专项整治中,我们专门针对流通领域成品油展开专项抽检,实践证明效果不错。”泉州市工商局分管副局长欧阳其满说,根据部署,该局去年对全市部分流通领域加油站的国Ⅴ标准的汽柴油进行专项抽检,共抽检样品30批次,合格25批次,不合格5批次,不合格率为16.67%,抽检结果公布后,立即组织基层工商(市场监管)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对相关经营者的违法行为进行立案查处。

此外,针对执法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泉州市、县两级工商(市场监管)部门还相继召集流通领域成品油经营主体开展行政约谈,要求经营者充分认识保证销售油品质量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严格依法经营,做到文明诚信经商,共同维护流通领域成品油市场秩序,为保护好泉州清新的大气环境尽份责任。

相关阅读: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更多>>新闻图片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