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税人学堂培训现场(东南网福清站记者 陈凤鸣 摄)
东南网4月26日福清站讯(记者 陈凤鸣)为进一步深化增值税改革,落实减税降费政策,提升企业发展活力,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昨日下午,国家税务总局福清市税务局举办“深化增值税改革——加计抵减政策”专项培训辅导。由国家税务总局福清市税务局税政一股副股长陈苗授课,纳税人及税管员约250人参加培训。
福清市税务局税政一股副股长陈苗授课。(东南网福清站记者 陈凤鸣 摄)
培训会上,陈苗为参训纳税人就生产、生活性服务业进项税额加计抵减政策的概念、适用领域与主体、政策执行期限、执行到期处理等内容做了深刻细致地解读。同时通过举例与理论相结合的形式详细讲解了使用加计抵减政策的申报流程和抵减计算方法。通过培训,参训纳税人对增值税改革与加计抵减政策有了深入的了解。
参训纳税人提问(东南网福清站记者 陈凤鸣 摄)
培训结束后,针对减税降费热点难题,开展答疑解难。参训纳税人们积极提问,该局业务骨干们为大家作细致且专业的解答。此次培训课起到较好的影响效果。
据了解,加计抵减政策是增值税改革的一项重要举措。自2019年4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允许生产、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10%,抵减应纳税额。该政策是纳税人自主判断、自主申报、自主享受,本质上属于税收优惠,对企业和纳税人生产、生活性服务业一般纳税人都是起到减税减费的作用。申请享受加计抵减政策的纳税人,需要就适用政策做出声明。
福清市税务局一股业务骨干解答问题。(东南网福清站记者 陈凤鸣 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