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长乐区税务持续优化营商环境 扎实做好制造业中小微企业延缓缴纳税费政策落实工作
2022-05-26 17:56:49 来源:东南网长乐频道 责任编辑:陈瑜辉 |
东南网长乐5月25日讯(记者 谢丹晶)连日来,长乐区税务局组织一线工作人员认真学习宣传国家税务总局、财政部关于延续实施制造业中小微企业延缓缴纳部分税费政策,严格按照有关要求认真做好宣传辅导工作,确保政策效果最大化,推动制造业中小微企业缓税政策不折不扣贯彻执行到位,缓解企业资金困难和经营压力。 据了解,长乐区税务局组织开展专题学习,确保一线工作人员能正确把握政策,精通业务内容,熟练掌握各项政策规定、申报流程等。在此基础上,通过钉钉、微信等渠道向符合制造业中小微企业延缓缴税政策的长乐区纳税人推送总局2号公告,及时提醒纳税人关注有关政策内容,做到符合条件的纳税人应知尽知应享尽享优惠政策。 |
相关阅读: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大 中 小】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