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秀屿税务:“典”护民企“屿”法同行
2024-05-23 11:14:17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林静 |
东南网5月22日讯(通讯员 苏智荥)日前,国家税务总局莆田市秀屿区税务局将“税宣”与“普法”相结合,在大力宣传辅导税费优惠政策的同时,依托秀屿区工商联、月塘镇商会主办的秀屿区“拥抱新变革 迎接新挑战”企业家沙龙活动开展民法典宣传活动,增强辖区企业家知法、守法、学法、用法的意识。 活动中,秀屿区税务局志愿者向企业家发放民法典宣传资料,讲解民事权利、合同买卖以及民法典中与税收相关的知识,并结合具体案例对企业家关注的公司经营、权益保护等法律知识进行具体讲解,让法律从“纸面上”到“行动中”,推动民法典走到群众身边、走进群众心里。同时,现场还设立税费政策宣传台,志愿者向企业家宣传税费优惠政策、纳税信用等级、个税汇算、申报提示等涉税知识。 下一步,秀屿区税务局将聚焦纳税人、缴费人急难愁盼问题,持续深入开展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税费政策的普法宣传,为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进一步增强经营主体发展信心。 |
相关阅读: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大 中 小】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