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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春天,人民政协的这次盛会注定将因“协商民主”被历史所铭记。有事多商量,遇事多商量,做事多商量——透过政协大会这扇窗口,在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奔向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伟大征程上,人们看到了“中国式商量”的光明未来。(3月13日新华网)

政协会议闭幕了,但是,落实“中国式商量”的中国民主精神随着春风吹遍中国大地,成为促进落实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巨大力量,这是我们在今后一段时间内努力的方向。

这次政治协商会议是中国民主进程上的一个里程碑。在这次政协会上,“中国式商量”显示出巨大的智慧力量,促进了各项议程的顺利进行,提升会议的综合质量,让我们的中国政治协商制度走上了一个新的台阶,“中国式商量”正在以全新的精神力量显示出其独特的魅力和价值。

“中国式商量”是具有中国智慧,中国情怀,中国精神的民主制度体现,不同于西方的“争吵民主”,是我们具有中国特色的“协商民主”,商以求同,协以成事,有事好商量是我们中华民族的优秀传统文化,在今天的政治协商工作中更加熠熠生辉。

有事多商量,遇事多商量,做事多商量,“中国式商量”必然有力的促进落实四个全面的战略布局,必然成为建设美丽中国,实现中国梦光明未来的强大民主力量。畅所欲言、各抒己见,又理性有度、合法依章。平等、真诚、民主、务实的协商氛围,必然让我们能够找到全社会意愿和要求的最大公约数,而这恰恰是人民民主的真谛。

“中国式商量”真正实现了从“关心协商”到“必须协商”,从“可以协商”到“程序协商”,从“软办法”到“硬约束”的转变。这是我们政治协商工作的美好未来,也应该是我们政治协商工作今后的重要工作,我们的政治协商工作一定会在法治程序轨道上发挥其“中国式商量”独特的智慧。

“中国式商量”具有制度自信,理论自信,它的春风已经吹起,希望可以吹遍神州大地,吹到每个角落,让“中国式商量”成为各地各部门单位提高工作质量的强大正能量。

日前,刘云山同志在参加陕西团审议时强调,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要注重家庭、家教、家风。从近年来查处的一些案件看,出问题的干部普遍家风不正、家教不严,家属亲属相互影响、恶性循环,形成了家族式窝案、家族式腐败。

今年两会上,反思腐败背后的家风问题,认为反腐败就要正家风、严家教,把好防腐拒变的大门,已经成为代表委员们的普遍共识。这种认识,很大程度上源于对腐败共性问题的深刻剖析。

从许多案例来看,不少官员的腐败之路上,闪现其家人的身影,出现了“父子兵”、“夫妻档”等现象。家族式腐败,实质是以亲缘关系为纽带,以利益为推手,夫妻、父子、七大姑、八大姨齐上阵,台前幕后分工合作,极尽贪腐之能事,形成了一个共腐关系圈。

比如,内蒙古自治区政府原副主席刘卓志,其妻为其打理多年受贿款项;山东省原副省长黄胜通过其妻子、儿子受贿;刘铁男则陷入了“老子办事,儿子收钱”的贪腐泥沼。前不久,媒体披露,全国政协原副主席、原江西省委书记苏荣本人忏悔,家就是权钱交易所,他本人就是权钱交易所所长,不仅全家老小参与腐败,也带坏了干部队伍、败坏了社会风气、损坏了政治态。“全家腐”的苏荣,一时成为家风不正、家族腐化的突出反面典型。

此前,有媒体梳理了近七年落马的省部级及以上高官数据后发现,“四成间接收受贿赂的官员中,妻子出现频率最高”。这也从一个侧面说明了家庭是反腐倡廉不可忽视的重要环节。领导干部不同于普通公民,他们手中握有权力、能够调配资源,受到的各种诱惑乃至“围猎”是一般人不可想象的。领导干部的家风,不是个人小事、家庭私事,而是干部作风的重要表现。因而,作为领导干部光洁身自好还不够,职务越高、手中权力越大,就越要管好家里人、身边人,从严要求亲属,共同构筑反腐的家庭防线,防止一些人从家门打开贪污腐败的缺口。

家庭是社会的基本细胞,是人生的第一所学校。正如习近平总书记强调的,不论时代发生多大变化,不论生活格局发生多大变化,我们都要重视家庭建设,注重家庭、注重家教、注重家风。这对各级干部来说,显得更为重要。近年来频现的夫妻共贪污、子女同受贿等“家族式腐败”现象敲响了警钟。“一人不廉,全家不圆”,如果搞“全家腐”,其结果必定是“全家覆”。在反腐高压态势下,纪检部门对这类毒瘤更会坚持零容忍态度,坚决加以遏制。

全面从严治党,必须管好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家风不严、后院失守的诸多教训,则警示我们,从严治吏必须抓紧抓好家风建设。一方面,加强思想教育,涵养崇尚廉洁、遵纪守法的家庭文化。领导干部不仅要把家风状况放在心上,为全家树立廉洁做人做事的榜样,更要加强“身边人”的廉政教育,使亲属树立正确价值观,深刻认识腐败对家庭的危害性,主动端正家风。

另一方面,则需要加强制度建设,织密关住权力的笼子。此前,上海市委根据中央精神,主动提出进一步规范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管理的意见,这无疑是治理“家族式腐败”的一剂猛药。总之,只有不断完善各项制度,加大执行和问责力度,让公众充分参与监督,才能构筑起防止干部及其家属贪腐的防火墙,为净化干部家风和政治生态打下坚实基础。

3月12日上午9时,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在人民大会堂举行第三次全体会议,听取了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关于最高人民法院工作的报告和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曹建明关于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的报告。

应该说,今年两会上两高作的工作报告,关注度很高。原因至少有以下两个:一是,2014年最受关注的一件大事就是十八届四中全会的召开,会议通过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对司法改革有了许多新的要求,媒体和公众想从两高的报告中,看一看2014年他们做了哪些工作,2015年他们又将要做什么?二是,“四个全面”作为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治国理政总体框架进一步强调了“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性,公众也希望从两高在两会上的报告中找到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一些新亮点、新表述。

此外,两高工作报告备受关注,还有一个重要的原因——司法和法律,和我们每个人息息相关。现代社会就是法治社会,在现代社会中,每个人都离不开法律,如果失去法律的支撑,我们就会失去手中的武器,也会丢失身上的盔甲,我们所有的权利也都有可能丧失;同时,社会秩序可以不再稳定,权力可能会更加任性,腐败仍会接踵而来,冤假错案降到每个人头上的可能性就会越来越大,我们的生活可能得不到保护,我们的幸福无处寻觅……谁也无法想象,也不敢想象,如果社会没有司法,没有法治,我们的生活将会变成什么样子。

听完或看完今年两高作的报告,会发现许多新的提法。比如,两高报告中都对冤假错案进行了反思,最高法用的是“自责”,最高检用的是“反省”;比如,两高报告中都涉及到了反腐,最高法院工作报告中说“以零容忍态度坚决惩治司法腐败”,最高检工作报告说“依法查办职务犯罪,保持惩治腐败犯罪高压态势”;再比如,两高报告都用大篇幅提到了民生,最高法报告中称“坚持问题导向,践行司法为民,以司法手段保障民生”,最高检报告说“充分发挥检察职能,服务改革保障民生”,足以看到司法公平的最终归宿就是为百姓谋幸福这样一个本质要求。

在最高法的报告中,我们看到了“深入推进司法公开,着力构建开放、动态、透明、便民的阳光司法机制”、“促进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等表述,而最高检中的表述是,“健全确保依法独立公正行使检察权的外部监督制约机制。”应该说,无论是最高法还是最高检,都在推进司法改革、促进司法公平、建立更加透明、阳光的司法体制等方面提出了许多要求,也将要进行大量的改革工作。

“四个全面”治国理政框架中,全面依法治国是作为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支柱、重要方式来论证的。可以肯定的是,广大国人奔小康,不仅仅是要求物质生活上的富裕,更重要的是要确保在司法的保护下,人人都能生活在公平正义的阳光之下。(王传涛)

法制网两会系列评论⑧

法制网评论员 魏干

3月12日上午,十二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举行第三次全体会,听取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曹建明关于最高人民检察院的工作报告。在工作报告中,曹建明检察长浓墨重书了司法改革内容:不仅对2014年上海、北京等地试点成果进行简介,而且对2015年深入推进司法改革目标进行了具体安排。

作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关键步骤,司法改革一直备受关注。此次关于司法改革的任务安排,是最高检在司法改革已经进入深水区,深化“四个全面”认识、推动“四个全面”落实的关键期,坚持从党和国家工作大局出发,对司法改革做出的重大部署。如果说中央已把“四个全面”的战略布局作为统领中国发展的总纲,那么,最高检报告中的司改任务就成为指导全国检察机关落实“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关键抓手。

就在不久前,最高检围绕保障依法独立公正行使检察权的总体目标发布了《关于深化检察改革的意见》,提出了42项具体的司法改革举措。其中,完善保障依法独立公正行使检察权的体制机制、建立符合职业特点的检察人员管理制度等是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的关键任务。而在此次的两会检察工作报告中,曹建明检察长又再次重点强调了司法人员分类管理、省以下地方检察院人财物统一管理等四项司法体制改革重点措施,可见其在2015年司改中的基础性、关键性地位。

毋庸置疑,在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的基础性工作中,有两项任务十分关键:一个是推动省级以下地方检察院人财物统一管理,这是司法权“去地方化”、“去行政化”的一个关节点,地方检察院的人事任免权和地方党政没关系,花的钱和地方财政也没了关系,这在一定程度上就可以摆脱地方保护的影响。另外一个是建立和行政区划适当分离的司法管辖制度,这实际上和省级以下地方检察院人财物统一管理的功效是一样的,目的也是一样的,都是实现司法权的去地方化、去行政化。

而对司法人员实行分类管理,则是推进2015年司法改革的一个难点和棘手问题。“徒法不足以自行”,要依法行使检察权,要实现司法公正,人无疑是最重要的因素。然而,现有的改革措施触及了一批司法系统内部人员的利益,成为司改的“绊脚石”,也使得司法人员流失的现象变得异常严重。在当前中国社会进入矛盾凸显期以及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双重背景下,这必将使司法改革中领导层的研判能力和决策智慧备受考验。当前所面临的,就是必须去考虑如何才能吸引一批优秀的法律专业人士以及如何才能留住他们安心工作的问题。

应当认识到,人民检察院的司法改革是全面深化改革链条中的重要一环,也是深入贯彻“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重要节点。我们必须要有甘当“燃灯者”的品质,勇于动自己的“奶酪”,认真落实最高检确定的各项任务,提升司法能力水平。唯如此,司法改革才能得到积极稳妥的推进,才能实现“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

今日下午3时,全国政协十二届三次会议在人民大会堂举行闭幕会,通过政协第十二届全国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关于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通过政协第十二届全国委员会提案委员会关于政协十二届三次会议提案审查情况的报告,通过政协第十二届全国委员会第三次会议政治决议。

短短十几天里,人民政协坚持团结和民主两大主题,紧扣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战略布局,积极通过提案建言献策向人民交出了一份满意答卷。截至2015年3月7日下午2时,共提交提案5857件,涉及经济发展、政治法律、社会管理、科学技术、教育、文化宣传、医疗体育、资源环境等等,彰显出人民政协在国家政治生活中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

毫无疑问,到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已经成为我们党“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中的第一个目标。在本次全国“两会”上,在构建现代产业体系、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推动区域经济协调发展、不断改善民生和创新社会管理等方面,政协委员们就结合自身实际提出了很多宝贵建议。围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推进扶贫等问题,不少政协委员也献计出力,诠释出政协委员的责任感与使命感。

只有全面深化改革,才能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注入强劲动力。而在经济发展步入新常态之际,全面深化改革作为一场新的伟大革命,已经迈进了深水区,越往前走就会越难。政协委员们就充分发挥自身优势,动员社会各方力量,围绕全面深化改革议政建言,为深化改革献计出力,有助于推动各项改革举措和目标任务落到实处,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民生问题有效解决和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升。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堪称“全面深化改革”的法治保障。奉法者强则国强,奉法者弱则国弱。更何况当前解决发展道路上面临的一系列重大问题,诸如公平正义等也都离不开法治建设。政协委员们就围绕全面依法治国献计献策,甚至有委员还提出将法制宣传教育列入立法计划。这桩桩件件都有助于建设完备的法律规范体系和健全的法律执行监督制约机制,为全面依法治国打下坚实的基础。

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同样离不开全面从严治党。这是因为,历史和现实已经证明,对于拥有8600多万党员的中国共产党而言,党员队伍只有不断净化才能更加富有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在政协会议上,委员们就一致认为若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置之不理将会腐蚀党员干部队伍、危害党和国家的事业,必须猛药去疴、刮骨疗毒,坚决把“害群之马”驱逐出去。

事实上,建诤言、求真知,这不仅是人民政协的光荣传统,也是政协委员共商国是的生动体现。而在全面深化改革关键之年,在经济发展步入新常态之际,在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关键时刻,政协的召开无疑有着更加非同寻常的意义。而今会议虽然闭幕,但我们更希望政协委员们能继续发扬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精神,积极投身全面深化改革的伟大实践,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作出更大贡献。(弘文)

司法是实现公平正义的重要保障。无论是纠正冤假错案,还是“打虎拍蝇”,维护的皆是守法者的合法权益。细读这两份总长上万字的报告,“公正”一词共出现了19次。即便听起来“高大上”的报告内容,其实也跟每一个普通人有关,皆是“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为了维护你我公平分享改革发展成果。(3月12日人民网)

公平正直,没有偏私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之一。在“两高”的报告中,19次的“公正” 让人们看到了“两高”力促司法公正的努力,让人们感受到了中国提升司法公正水平的决心。同时,也给了人们信心,让人们更加相信公平正义将不会是水中月、镜中花。

公正是法治的生命线。司法公正,就会引领社会公正;司法不公,就会对社会公正造成致命破坏。2015年是我国全面深化改革的关键之年,是全面依法治国的开局之年,司法改革则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要环节,足以可见司法公正之于司法改革的重要性,而这19次“公正”正是为司法公正这一司法改革的关键点按下了“启动键”、挂上了“快进档”。

“法者,治之端也。”要确保司法改革能跨过深水区,顺利上岸,就要确保执法者能以身作则,坚决执行党的决定,坚决拥护党纪国法,能够依法行事、依法办事,绝不会跨越纪律红线、打破法律底线,绝不会出现司法为权、司法为钱、司法为情的情况。正所谓“奉法者强则国强,奉法者弱则国弱”,只有做到了公正廉洁、明洁奉公,才能保证司法改革的前行不会出现方向性错误,才能让司法改革深得民心,才能政清人和、政通人和。

公开透明是保证司法公正最有效的举措。执法者要时刻坚守司法公正底线, 确保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就需要加大司法公开力度,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接受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让阳光防腐为权力瘦身,确保权是为民所用、利是为民所谋,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让司法改革顺利前行。

理国要道,在于公平正直,而司法是实现公平正义的重要保障。司法公正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可见公正司法之于司法改革以及依法治国是多么的重要。因此,在依法治国的开局之年,就要筑牢公正司法的坚硬根基,让“公正”推动司法改革的巨轮不断前行。

3月15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即将召开其任内的第三场记者会。总理记者会被看作每年两会的“压轴戏”,作政府工作报告、参加代表团审议……这些则被看作两会的“重头戏”。

总理“下团”,不仅在考察各地过去一年的“成绩单”,同时也在布置新任务,规划新格局。今年李克强总理的“下团”路线图是什么?“下团”讲话传递了什么信息?记者梳理发现,两会开幕至今,李克强参加了山东、江苏、河北、四川、黑龙江这五个省代表团的审议,重点关注各地方的经济发展、简政放权、民生建设等问题,并有针对性地谈及区域发展思路。

关键词一:

稳增长、调结构

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提到,过去一年“国内经济下行压力持续加大,多重困难和挑战相互交织”,这样的难题,各省该如何应对?李克强总理对此十分关注,“稳增长、调结构”成了他在“下团”时必开的两剂“良方”。

“稳增长和调结构本身是两难选择,必须把二者结合起来,探索出一条新路。”李克强在黑龙江团表示,“实际上,调结构也是稳增长。”

调整产业结构,“要改造升级传统产业”。李克强在黑龙江团分析,黑龙江与其他一些省份相比,“历史包袱”较重,调结构面临的困难更大,但这里区域广阔,有巨大的回旋余地。石油、煤炭、农产品资源等传统产业的改造,可以在拉长产业链方面做文章。

面对江苏团代表提到的纺织业发展压力,李克强表示,纺织业作为一种传统产业,“在世界上有比较强的竞争力”,“带动了大量中国劳动力特别是农民工就业”,更需要的是“政策导向鼓励”。

调整产业结构,还“要培育发展新兴产业”,大力发展现代服务业,培养新的经济增长点。由于各省都有自己的经济特色,因此发展路线和着重点也不尽相同,李克强总理分别给予了不同的建议。

譬如山东,应大力发展海洋经济,探索多种形式的土地适度规模经营,提高农业现代化水平;再如河北,落后产能要加快淘汰,富余而优质的产能“一方面可以向中西部地区转移,另一方面也可以向国外输出”;又如四川,要主动作为,保持经济长期持续中高速增长,推动产业由中低端向中高端迈进。

关键词二:

鼓励创新、简政放权

“我们企业到国际市场上,是要与发达国家企业公开竞争的,要‘打擂台’的。这对提高中国产品质量提升是个倒逼机制。”

“科研建设不仅要引进来,还要走出去!”

“走出去”一直是李克强总理所希望的。他在河北团鼓励企业通过“走出去”参与国际竞争从而促进产品质量的提升,在四川团也对科研建设提出了“走出去”的殷切希望。

“走出去”需要鼓励创新,要依靠“13亿中国人民的勤劳和智慧,特别是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李克强参加江西代表团审议时说,要积极营造出发挥亿万人创造性的“大气候”,提供靠创新、靠智慧促发展的大平台,让千千万万“草根”企业破土而出、蓬勃壮大。

鼓励创新,就不能忽略简政放权的作用。李克强参加河北代表团审议时说,科研成果变成现实生产力很重要的一方面是调动科研人员的积极性。必须提供大舞台,在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调动科技人员积极性方面要做大文章。

简政放权也是实现调结构转方式的重要途径。李克强在江苏团强调,简政放权必须要打通“最后一公里”,“不能让企业过五关斩六将,跑断腿还找不到门!”

积极简政放权,促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用改革开放带动稳增长调结构,这是可持续发展的必由之路。


关键词三:

保民生、促脱贫

“下一步扶贫攻坚难度越来越大,剩下的都是‘硬骨头’,我们将重点解决贫困人口人均收入偏低的问题。”

“这是人命关天的事情,我们一定要把人民群众的安全顶到头上!”

“绝对不能让这些人过去为共和国的建设流了汗,现在再流泪,这是不允许的!”

……

字句铿锵,言犹在耳。

过去的几天里,李克强总理至少在四个团的讲话中明确提到了民生建设问题。“民者,国之本也”,解决好与百姓生活密切相关的问题,是社会和谐稳定的基础,总理深谙此中道理,因此在参加各团审议时给予了高度的关注。

解决民生问题,扶贫是避不开的一环。常言道“授之以鱼,不如授之以渔”,李克强在江苏团强调,“保障跟脱贫是两个概念,我们讲脱贫是造血式的,靠他自己奋斗,当然在政府的帮助下实现脱贫。”诚然,“将来还会有一部分贫困人口需要政府提供保障,我们要不断提高保障标准,努力使绝大多数群众彻底摆脱贫困。”

采煤沉陷区居民的安全也是总理关心的问题。“我们不能把问题视而不见”,李克强参加黑龙江代表团审议时说,“不知道哪一天塌进去了,不知道什么时候地下的毒气冒上来了”。他强调,这是人命关天的事情,一定要把人民群众的安全顶到头上。

针对这个问题,李克强给随行的几位部长下了任务,三年内坚决把它解决。他同时还要求在黑龙江等东北其他地方进行再次核查,凡属于有沉陷区的,一定要在本届政府任内基本解决,向人民作出承诺。

职工养老金的发放、城乡差距的缩小、残疾人等特殊困难群体的基本民生、大众的身心健康、公共产品和服务供给的扩大……李克强总理关心的民生问题还有很多,“让全体人民共享改革发展成果”正是政府一直以来的工作目标和努力方向。

关键词四:

区域协同共发展

各省市区发展从来都不应是各自为政的,国家提出的“西部大开发”、“中部崛起”、“振兴东北”等战略都立足于区域的长远、协同发展,李克强总理“下团”时也对各省提出了做好区域发展带动工作的希望。

李克强希望山东抓住我国经济梯度推进、转型升级的机遇,实现经济“双中高”发展,在环渤海地区协调发展中发挥更大作用;河北要在京津冀协同发展中打造新亮点,促进功能合理布局,有序承接京津产业转移,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成为环渤海地区发展的重要助推器。

打造区域合作新亮点,需要各省充分发挥自身优势,协同发展。李克强表示,四川应在西部大开发中起到领头羊作用,江苏则要在长江经济带发展中起引领作用。

李克强参加江苏代表团审议时说,江苏处在长江经济带的龙头地带,要积极推动产业有序向中西部转移,实现与中西部共同发展,促进国家平衡发展和社会公平正义。要以包容的心态接纳外来人口,以进取的心态去带动中西部发展,让我们的人民普遍享受到改革开放的成果。

一带一路、京津冀一体化、长江经济带这三大跨行政区域的发展战略几乎覆盖中国所有省份,内通外联。李克强在各代表团讲话中再次强调区域协同的重要性,指出其必“将为中国经济发展提供最大的回旋余地”。(李警锐 实习生张迎雪、王菁)

习近平总书记近期几次谈到家风问题。2月28日他在主持中央深改领导小组第十次会议时强调,领导干部的家风,不是个人小事、家庭私事,而是领导干部作风的重要表现。习近平总书记还指出,中华民族自古以来就重视家庭、重视亲情。“不论时代发生多大变化,不论生活格局发生多大变化,我们都要重视家庭建设,注重家庭、注重家教、注重家风。”3月12日,刘云山同志在参加两会陕西团审议时也强调,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要注重家庭、家教、家风。

从近年来查处的一些案件看,出问题的干部普遍家风不正、家教不严,家属亲属相互影响、恶性循环,形成了家族式窝案、家族式腐败。领导干部的家风,是领导干部作风的重要表现,是事关人心向背和党的生死存亡的大事。一些领导干部的家风不正,已成为作风问题滋生、腐败现象蔓延的重要根源。家风不端,不仅个人贪欲丛生,而且在亲情面前底线失守、原则丧失,家庭最终沦落为权钱交易所。家族腐败窝案的发生带给我们的教训不可谓不惨痛,警示不可谓不深刻。因此,端正领导干部的家风,是抵御腐败的重要防线。

培育优良家风,是中华传统文化的一大特色。纵览历史圣贤,无不看重家风建设。据记载,我国古代公开出版的家训就有120多种,包括《朱子家训》《章氏家训》《颜氏家训》等,流传至今。历代家风家训,都特别强调家国天下、积德行善、以俭治家、以廉养人的思想。“静以修身、俭以养德”“莫营私利”“有德者皆由俭来,侈则多欲”等,无不体现这一点。孟子云,“天下之本在国,国之本在家,家之本在礼。”家庭是社会的基本细胞,是人生的第一所学校,而好的家风是家庭建设的定盘星。每个家庭成员都在家风的沾溉浸润中,受到教育训导和打磨熏陶,明白为人处世之道,习得规矩方圆之理。家风是一个家庭的精神内核,也是一个社会的价值缩影。千千万万个家庭的家风好,社会风气好才有基础,社会文明进步也才有不竭动力。

良好的家风和家庭道德,潜移默化、润物无声,熏陶滋养着人们的心灵。它既是民族优秀传统文化和道德的微观载体,也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现实生活中的直观体现。优良家风让核心价值观根植于人们的日常生活中,体现在人人躬行中,精神上“深入”行动上“浅出”,并由此焕发出强大的生命力和活力。家风建设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建设的重要抓手,当前,我们要深入建设新时代的家风文化,让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家庭中生根,在亲情中升华。

家是最小国,国是千万家。涵养好的时代家风,让千千万万家庭成为国家发展、民族进步、社会和谐的重要基点;涵养好的时代家风,让政风清明、民风清美,全社会共同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和社会环境。

【光明时评】

中央纪委书记王岐山参加十二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北京代表团审议时强调,“从严治党就要执纪必严、动辄则咎,体现纪律的严肃性。”“要抓早抓小,触犯了纪律就要及时处理,决不能放任自流,造成干部要么是‘好同志’、要么是‘阶下囚’。”这番话,提出防止造成“两个要么”,富有哲理,内涵深刻,是全面从严治党需要解决的重要问题。

在全国人大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发言人傅莹回答热点问题时说,两年来有39名全国人大代表,因为违纪违法被终止了代表资格。两会第一天,河北省委常委、秘书长景春华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组织调查。据中央纪委公布的数据,2014年全国纪检监察机关共立案22.6万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23.2万人,涉嫌犯罪被移送司法机关处理1.2万人。

不少走进“高墙”内的党员干部,曾经很优秀,有的还当过劳模、获得过荣誉称号。这亦说明,即便“阶下囚”也不是“出生第一声啼哭就是那么邪恶的”。然而,反腐“不相信过去的荣耀”,“一旦腐败,一切归零”。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近日在醒目位置推出专题栏目“忏悔录”,由落马官员“现身说法”,对照自己理想信念动摇和违纪违法事实,自悔自新,警示他人。一位曾经的副省级干部在铁窗里以泪洗面,反思自己从“人民的市长”,成为“人民的罪人”,“走岔路的关键在灵魂失落,灵魂出窍头晕乎,走上邪路难回头。”这是从“好同志”变为“阶下囚”的共同轨迹。

为什么每当官员落马消息公布时,常常给人一种昨日犹嫌“紫蟒长”、今日却怜“铁窗寒”的讽刺之感?这说明,我们对渐进式腐败的初期“症状”重视还不够,没能第一时间采取有效的思想教育和制度约束,直到发展到无法收拾,才发现昨日的“好同志”已经在错误的道路上走得太远,成为党纪国法的“阶下囚”。王岐山所言“要抓早抓小,触犯了纪律就要及时处理”,正是有鉴于此。而要破除这种现象,除了从严治党、有错必纠、防微杜渐以外,还要进一步动员各方面力量来实现监督的功能,共同扎牢约束权力的笼子。

有腐必反,有贪必抓,有案必查,是党中央的坚定决心。用最坚决的态度减少腐败存量,用最果断的措施遏制腐败增量,最终一定能让广大党员干部少犯或不犯错误。 (完颜平)

两会接近尾声,随着习近平总书记参加解放军代表团全体会议,今年习近平总书记的“下团”活动告一段落。除了解放军代表团,今年,习近平总书记还参加了上海、江西、广西、吉林4个代表团的审议。

每年的总书记“下团”讲话都是观察党和国家工作全局的窗口。今年,习近平总书记“下团”讲话的重点是什么?与往年有何不同?人民网记者梳理发现,近三年习近平“下团”讲话涉及过深化改革、产业升级、民族团结等10多个话题,其中对创新、作风、生态保护的关心和对贫困群众的牵挂,是总书记三年均有提及的。

3年来共“下团”15次,共计11个代表团

上海代表团(3次)、江西代表团、广西代表团、吉林代表团、广东代表团、贵州代表团、安徽代表团、辽宁代表团、江苏代表团、西藏代表团、解放军代表团(3次)

关注话题:

深化改革、创新、作风建设、产业升级、生态保护、民族团结、扶贫、东北老工业基地振兴、两岸关系等。

念兹在兹

创新决定民族前途命运

“抓创新就是抓发展,谋创新就是谋未来。”2015年3月5日,习近平在上海代表团审议时强调,创新是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必须破除体制机制障碍,使创新成果更快转化为现实生产力。

创新是一个国家的核心竞争力和重要战略支撑。去年6月,习近平在中国科学院第十七次院士大会、中国工程院第十二次院士大会上的讲话甚至将创新提到了“决定民族前途命运”的高度。

“今天,我们比历史上任何时期都更接近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目标,比历史上任何时期都更有信心、有能力实现这个目标。而要实现这个目标,我们就必须坚定不移贯彻科教兴国战略和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坚定不移走科技强国之路。”习近平说。

梳理可以发现,关于创新,三年中他至少提到5次。自2013来,习近平总书记每年均参加上海代表团审议,其中,在上海代表团他就提了3次。

2013年3月5日,习近平参加上海代表团审议时强调,我国经济已由较长时期的两位数增长进入个位数增长阶段。在这个阶段,要突破自身发展瓶颈、解决深层次矛盾和问题,根本出路就在于创新,关键要靠科技力量。

2014年3月5日,习近平参加上海代表团审议,强调要坚持以制度创新为核心。希望望上海的同志牢记使命、不负重托、再接再厉,继续当好全国改革开放排头兵和科学发展先行者,坚持以制度创新为核心,推进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

在谈到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时,习近平强调,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关键在体制创新。核心是人,只有人与人和谐相处,社会才会安定有序。

“抓住创新驱动发展和产业优化升级”,“充分发挥创新驱动作用,走绿色发展之路,努力实现凤凰涅槃。”此外,在2015年参加吉林代表团审议,2014年参加广东代表团审议时,习近平总书记也对创新进行了强调。


一个屡屡提及的话题

着力净化政治生态

作风建设极大影响着党群、干群关系。2015年3月6日上午,习近平参加江西代表团审议时再次强调,抓作风建设要着力净化政治生态,营造廉洁从政的良好环境。他指出,自然生态要山清水秀,政治生态也要山清水秀。

在2013年、2014年的两会上,这也是习近平总书记反复强调的话题。

2013年3月11日,习近平参加解放军代表团全体会议时强调,能打胜仗是核心,反映军队的根本职能和军队建设的根本指向;作风优良是保证,关系军队的性质、宗旨、本色。要把改进作风工作引向深入,贯彻到军队建设和管理每个环节,真正在求实、务实、落实上下功夫。

2014年3月6日,习近平参加广东代表团审议强调,坚决扫除那些腐朽的、丑陋的、邪恶的现象,让阳光的、美好的、高尚的思想和行为更好占领阵地,进而普及开来,在全社会蔚然成风。

“如果前热后冷、前紧后松,就会功亏一篑。”2014年3月9日,习近平参加安徽代表团审议作重要讲话,再次强调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党员干部必须“严以修身”“严以用权”。

习近平强调,严以修身,就是要加强党性修养,坚定理想信念,提升道德境界,追求高尚情操,自觉远离低级趣味,自觉抵制歪风邪气。严以用权,就是要坚持用权为民,按规则、按制度行使权力,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任何时候都不搞特权、不以权谋私。

三年间,习近平总书记从军队建设、党员干部修养、群众期待等各个层面,表达了对党员干部的殷切期望。


两个问题深情牵挂

关注环保和扶贫

梳理近三年习近平“下团”的讲话,“生态环境保护”和“扶贫”也是总书记屡屡提及的话题。

“要扎实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实施“碧水蓝天”工程,让生态环境越来越好,努力建设美丽中国。”2013年3月8日,习近平参加江苏代表团时强调。

2014年3月7日,参加贵州代表团审议时说,“绿水青山和金山银山决不是对立的,关键在人,关键在思路。保护生态环境就是保护生产力,改善生态环境就是发展生产力。”

2015年,习近平又分别在江西代表团和吉林代表团分别提到了生态问题。在江西代表团,他用了一个形象的比喻,强调“要像保护眼睛一样保护生态环境,像对待生命一样对待生态环境”。参加吉林代表团审议时,他甚至问起了“东北虎”的保护情况,让网友赞叹总书记对生态环境关心的细致程度。

针对扶贫问题,2015年3月8日,在参加广西代表团审议时习近平强调,决不让一个少数民族、一个地区掉队,坚决阻止贫困现象代际传递。在2013年,他参加辽宁代表团审议时也强调,要大力做好保障和改善民生工作,注重关心生活困难群众,让群众得到看得见、摸得着的实惠。2014年3月7日,参加贵州代表团时强调,要扎实推进扶贫开发工作,把扶贫开发工作抓紧抓紧再抓紧、做实做实再做实,真正使贫困地区群众不断得到真实惠。

“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一个都不能少”。三年间,不变的主题,让群众看到了这个党和国家领导人,对贫困群众脱贫始终如一的牵挂和关怀。

总书记的两会声音 2015-03-15 12:12

  3月4日

新常态

坚持稳中求进

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全面推进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以及国防和军队建设,蹄疾步稳推进各项改革。

——看望民革、台盟、台联委员时强调

3月4日

两岸关系

精心维护和平发展成果

和平是宝贵的,和平需要维护。两岸同胞要总结两岸关系和平发展的经验,精心维护两岸关系和平发展成果。

——看望民革、台盟、台联委员时强调

3月5日

改革

加强整体谋划、系统创新

要进一步解放思想、大胆实践,重大改革要坚持摸着石头过河,披坚执锐、攻坚克难,加强整体谋划、系统创新。

——参加上海代表团审议时强调

3月5日

创新

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

创新是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抓创新就是抓发展,谋创新就是谋未来。适应和引领我国经济发展新常态,关键是要依靠科技创新转换发展动力。

——参加上海代表团审议时强调

3月6日

从严治党

一刻不能放松

党要管党丝毫不能松懈,从严治党一刻不能放松。

要重视基层风气问题,下大气力整治发生在老百姓身边的不良行为。

——参加江西代表团审议时强调

3月6日

生态

像对待生命一样对待生态环境

环境就是民生,青山就是美丽,蓝天也是幸福。要像保护眼睛一样保护生态环境,像对待生命一样对待生态环境。

——参加江西代表团审议时强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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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8日

扶贫

抓紧抓准抓到位

要把扶贫攻坚抓紧抓准抓到位,坚持精准扶贫,倒排工期,算好明细账,决不让一个少数民族、一个地区掉队。

——参加广西代表团审议时强调

3月8日

法治

让人民群众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

坚持有法必依,善于运用法治方式开展工作,让人民群众在日常生产生活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

——参加广西代表团审议时强调

3月9日

政治生态

政治生态清明,从政环境就优良

政治生态污浊,从政环境就恶劣;政治生态清明,从政环境就优良。

——参加吉林代表团审议时强调

3月9日

民生

每件事都要一抓到底

要持之以恒把民生工作抓好,发扬钉钉子精神,有坚持不懈的韧劲,推出的每件事都要一抓到底,一件事情接着一件事情办,一年接着一年干。

——参加吉林代表团审议时强调

3月12日

军民融合

上升为国家战略

把军民融合发展上升为国家战略,是我们长期探索经济建设和国防建设协调发展规律的重大成果,是从国家安全和发展战略全局出发作出的重大决策。

——参加解放军代表团全体会议时强调

3月12日

强军兴军

推进军队改革

着力加强和改进政治工作,着力开展实战化军事训练,大力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深入谋划推进军队改革工作。

——参加解放军代表团全体会议时强调

■城市发展增量空间收窄后,那些“存量”历史老街区会否再次面临推土机的威胁?

清晨醒来,一睁眼,突然发现一溜儿推土机围在你居住的老街区。这种狗血情景剧,会不会在你的生活中出现?说不准。

随着推土机即将被18亿亩耕地红线逼停,城镇化用地的增量空间已十分有限。一些城市领导者急迫地琢磨在哪儿“挖掘存量土地潜力”, 而文化圈、文物界人士的焦虑是:推土机会不会继续夷平已残存不多的历史街区?

2013年底中央城镇化工作会议强调,耕地红线一定要守住,要根据区域自然条件,科学设置开发强度,尽快把每个城市特别是特大城市开发边界划定。

这意味着,中国的新型城镇化已不可能再走增量扩张的老路,从“增量城市”转向“存量城市”已是必然选择。

有数据显示,北京平原地区的开发强度已接近50%;上海建设用地总规模已超过全市陆域面积的40%,明显高于全球不少国际大都市。

面对如此形势,如何挖掘存量土地潜力,已是城市政府面对的一大课题。而敏感的文物界人士,似乎已感觉到一些残存的历史街区可能“在劫难逃”。

近日,全国政协委员、故宫博物院院长单霁翔就向《瞭望》新闻周刊呼吁:“遏制大规模危旧房改造对文化的破坏”,针对的正是长期以来不能得到妥善解决并持续恶化的“存量城市”保护之困。

十八大以来,中央一再强调保护文化遗产、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2014年2月,习近平总书记到北京考察调研时明确指出,历史文化是城市的灵魂,要像爱惜自己的生命一样保护好城市历史文化遗产。

据说,总书记对保护历史文化遗产问题,已经不止一次地做出批示、提出要求。现在刻不容缓的问题是:如何在“存量城市”建设中得到不折不扣的贯彻落实,特别是不要再让历史文物大规模地消失在推土机下。

上世纪90年代以来,在建设用地指标约束和“土地财政”驱使之下,地方政府一直未放松对城市存量土地的开发利用,推土机不但推倒了成片成片的历史街区,还推倒了20世纪以来建设的大量优秀住区、工业建筑遗存,由此导致的文化失忆、乡愁泯灭、社会矛盾激增,不但是无数人心灵之痛,还消减了文化认同,危及社会稳定。

如今,中国的城市如果只剩下“存量”这一桶金,以上问题会不会更加恶化?

我们无意简单地将一些官员推到文化良心的审判席上,而是试图作一番了解:为什么一片片承载着悠久历史的老街区,一片片人丁兴旺、发育成熟的老住区,在一些官员眼中只是一块块的地皮?

其中的原因或许很多,但有一条需要正视,就是在目前的财政模式下,地方收入对国有土地出让有“过度依赖症”。

分税制改革之后,地方财政一直急于求得稳定的收入渠道,靠做大经济规模获得的增值税是其经常性收入的主项,却是国税与地税分享,国税还分走了大头。在这样的情况下,向土地要收入成为许多城市政府的“不二之选”。

2013年“营改增”范围推广到全国试行,原属地税的营业税全部表现为增值税,地方收入相应减少,城市的增量空间又没有了余地,地方政府会不会变本加厉地向存量土地要财政?

此结不解开,大拆大建就难以遏制,文化遗产、历史街区的保护就可能雪上加霜。

2013年,《国务院关于加快棚户区改造工作的意见》提出,五年改造城市棚户区800万户,同时强调:“要重视维护城市传统风貌特色,保护历史文化街区、历史建筑以及不可移动文物。”

可是,中国的许多城市,包括像北京这样重要的历史文化名城,在拆与保的博弈中,历史文化街区的划定还并不充分。


北京明清旧城仅占中心城规划面积的5.76%,本应完整保存。然而,目前划定的历史文化街区仅占旧城面积的29%。是不是除了保留了的这一部分,其余皆可拆除?

长期以来,由于住房政策、产权制度出现一些问题,中国的老城区呈现衰败之态,不是个例。在一些人看来,它们与“棚户区”无异,如能借力“棚改”大背景,将其纳入改造范围,推倒重来,不但可获得中央财政补助,还能向存量土地要财政,缓解因增量土地短缺而带来的收入难题。

在这样的情况下,就必须特别强调,正视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工作长期存在的严重不足,并且有必要划一道底线:有关部门在制订或核定棚户区改造规划之时,对那些尚未被划入历史文化街区的老城区,不得纳入棚改范围,严禁采取成片推倒的改造模式。这样做,可以有效避免“中华优秀历史文化基因传承”因再遭阻断和劫难。

一些实践已经证明,解决老城区的危破问题,要对症下药,包括探索实行积极的产权修复政策,解决历史欠账,提供保障房救济,激活房产交易,制定良善的修缮导则,使当地居民成为保护的主体。 这是一项艰巨而细致的工程,也是巨大的政治责任,断不可放任推土机横冲直撞。

中国正在为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而奋斗。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与之相适应,需要建立现代财政制度,在逐步提高中央财政一般性转移支付并使之成为主体的同时,借鉴国外有益经验,加快房地产税立法并适时推进改革,使地方政府获得稳定而正常的收入渠道,摆脱对土地财政的依赖,专注于公共服务的供应。这样,《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2014-2020年)》提出的“走以人为本、四化同步、优化布局、生态文明、文化传承的中国特色新型城镇化道路”,就能得到有力实施;大规模危旧房改造对文化的破坏,就能得到有效遏制;像爱惜自己的生命一样保护好城市历史文化遗产,就能获得制度保障。

  第十二届全国人大第三次会议台湾代表团13位台籍代表联名向全国人大十二届三次会议递交议案,建议全国人大常委会及国务院有关部门在充分调研和广泛进行执法检查的基础上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湾同胞投资保护法》(以下简称《保护法》)及其《实施细则》。

  《保护法》及其《实施细则》分别于1994年3月5日和1999年12月13日颁布实施。十几年来,该法规对推动两岸经济交流与合作、维护台商合法权益起到积极的促进和保障作用,是一部体现党和政府对台湾同胞关怀的重要涉台法规。在此基础上,大陆各省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先后制定了各自的实施办法。

  然而,随着两岸经贸关系的日益密切以及两岸经济交流合作不断扩大和深入,台胞在大陆投资的领域不断拓展,《保护法》及其《实施细则》在某些方面已不能适应两岸关系发展的新形势以及台胞投资的实际情况,执行过程中遇到不少新问题,同时,一些条款比较笼统,可操作性不足,因此,各方希望修订《保护法》的呼声也越来越高。

  为更好地依法保护台胞权益,进一步推升两岸交流与合作的法制化水平,巩固两岸关系和平发展的成果,全国人大台湾代表团代表近两年来,深入台胞比较集中的海南、江苏、湖北进行视察和调研,深入了解台商台企以及在大陆工作和生活的台胞们的近况、心声、以及建议。经过调研,台湾团代表联名建议修订《保护法》及其《实施细则》。

  议案征对“台湾同胞投资”主体形式、投资形式、投资性质及相应待遇、衍生问题延伸保护范围、台商投资企业退出过程中的相关权益的保护、执法主体、罚则等方面的内容提出了十二项修订建议。(中国台湾网记者高斯斯)

台籍代表:两岸青少年交流应“对口对等对心”

台籍人大代表、北京市台联副会长陈军在台湾代表团小组会议上发言。(中国台湾网 普燕 摄)

“加强基层和青少年的交流,非常契合当下两岸关系和平发展进程需要。”台籍人大代表、北京市台联副会长陈军日前接受记者采访表示,两岸青年之间存在的很多误解和偏见,可以通过两岸同龄人之间对口、对等、对心的交流去解决。

李克强总理在3月5日《政府工作报告》中特别提到,要努力推进两岸协商对话,推动经济互利融合,加强基层和青少年交流。依法保护台湾同胞权益,让更多民众分享两岸关系和平发展成果。我们期待两岸同胞不断增进了解互信,密切骨肉亲情,拉近心理距离,为实现祖国和平统一贡献力量。互信,密切骨肉亲情,拉近心理距离。

台籍代表陈军认为,总理的讲话中特别提到加强基层和青少年的交流,非常契合当下两岸关系和平发展进程需要。“台湾问题就是人心的问题”,台湾百分之七八十是基层民众和年轻人,这部分人如果愿意参与到支持两岸关系和平发展的进程中来,具有多年对台工作经验的陈军认为,两岸交流应该将更多将目光转向台湾的基层民众,尤其是台湾的年轻人。

“去年台湾青年‘太阳花’运动,告诉了我们一些信息,现在的台湾年轻人想的是什么,关心的是什么,要的是什么。可能大部分青年和台湾青年立足点和出发点是不一样的”。陈军认为,台湾当前青少年是在一个特定环境下长大的,对于中华民族的历史文化和大陆的发展变化不够了解。两岸青年之间存在的很多误解和偏见,可以通过两岸同龄人之间对口、对等、对心的交流去解决。

对口,是指同样阅历、相同或者相近专业的青少年交流,将拥有更多相同话题和观点;对等,是指年龄相同的两岸青少年交流,会具有相近的价值观和行为方式,更容易交流沟通;对心,是指在交流沟通中,达成更多共识,结交深厚友谊。

“两岸交流不能像空中的云,飘过去就完了。要像雨一样,落到地上,滋润土壤,才能孕育出茁壮的树苗。”陈军说,青少年的交流要持续、深入,并用心和感情去交流。可能在这一过程中,大陆的青少年需要承担得更多。(中国台湾网记者 普燕)

昨天,最高检刑事执行检察厅厅长袁其国在做客最高检网络访谈时指出,职务犯罪罪犯、金融犯罪罪犯、涉黑犯罪罪犯等罪犯中的“有权人”、“有钱人”,较之普通罪犯减刑间隔时间短、减刑幅度大,假释和暂予监外执行比例高,有的罪犯采取假计分、假立功、假鉴定等手段违法获取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

袁其国表示,为深入贯彻中央领导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中央政法委《关于严格规范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切实防止司法腐败的意见》,最高检2014年3月在全国检察机关部署开展了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专项检察活动。

袁其国指出,专项检察活动历时9个月,分为清理摸底、核实纠正查处违法问题、检查验收三个阶段进行。重点针对在监狱服刑、看守所服刑和监外社区矫正的职务犯罪罪犯、金融犯罪罪犯、涉黑犯罪罪犯等重点罪犯,以及人民群众有反映、有举报的其他服刑罪犯,发现和纠正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中存在的违法问题,严肃查处背后隐藏的权钱交易、徇私舞弊、失职渎职等腐败问题,维护刑罚执行的公平、公正,提高司法公信力。目前,全国检察机关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专项检察活动已经基本结束,取得了显著成效。

袁其国介绍,从专项检察活动情况来看,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工作确实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和漏洞。从存在问题来看,突出表现在职务犯罪罪犯、金融犯罪罪犯、涉黑犯罪罪犯等罪犯中的“有权人”、“有钱人”身上,他们较之普通罪犯减刑间隔时间短、减刑幅度大,假释和暂予监外执行比例高,有的罪犯采取假计分、假立功、假鉴定等手段违法获取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

从薄弱环节来看,就减刑、假释而言,主要是计分考核、立功受奖环节,容易出现假计分、假立功等问题;就暂予监外执行而言,主要是疾病诊断鉴定环节,容易出现假鉴定等问题。针对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检察机关在依法加大监督纠正力度的同时,积极完善制度机制,加强法律监督。

袁其国表示,最高检制定了《人民检察院办理减刑、假释案件规定》和《关于对职务犯罪罪犯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案件实行备案审查的规定》,与有关部门联合出台了《暂予监外执行规定》,进一步加强检察机关对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活动的监督力度。特别是,明确要求检察机关对六类减刑、假释案件一律进行调查核实,对罪犯的悔改表现、考核计分、奖惩情况、鉴定材料等进行全面的调查核实,充分发挥检察机关的监督作用,确保刑罚变更执行合法、公正。(杨凤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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