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日来,“医用问题气体致盲”事件持续引发舆论关注,在江苏和北京的两家涉事医院通报情况之后,国家食药监总局和国家卫计委也就此事相继作出回应。为防控产品风险,涉事企业已于2015年7月28日完成对2015年生产的两个批次(生产批号为:15040001、15040002)共计8632盒眼用全氟丙烷气体的召回工作,产品已全部得到控制。
责令天津晶明新技术开发有限公司尽快查明产品不合格原因,在查明事件原因前,不得恢复眼用全氟丙烷气体生产。记者了解到,目前晶明公司已全面停止眼用全氟丙烷气体的生产及销售,公司账户全部存款已被法院冻结。
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15日公布天津晶明新技术开发有限公司生产的眼用全氟丙烷气体相关处置情况,称共有319支该问题产品销往广东省内26家医疗机构,已经使用110支,未使用的全部召回。
2015年6月,北京大学第三医院和南通大学附属医院眼科使用天津晶明新技术开发有限公司生产的全氟丙烷(批号:15040001)为患者进行了眼内填充手术。据了解,涉事医院在发现使用全氟丙烷气体发生异常情况后,及时采取了以下措施:一是积极救治患者。
目前涉事企业眼用全氟丙烷气体处于停产状态。调查显示,北医三院有45例不良事件报告、南通大学附属医院有26例不良事件报告,该事件与使用的眼用全氟丙烷气体关联性明确。目前涉事企业眼用全氟丙烷气体处于停产状态。
针对媒体报道北京大学第三医院和南通大学附属医院使用天津晶明新技术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称涉事企业)眼用全氟丙烷气体严重不良事件的报道,食品药品监管总局新闻发言人介绍如下情况:7月22日,评价中心对该不良事件的调查报告显示,北京大学第三医院有45例不良事件报告、南通大学附属医院有26例不良事件报告,该事件与使用的眼用全氟丙烷气体关联性明确。
近期,在媒体的集中关注下,去年发生的一起“医用问题气体致盲”事件再度引发舆论聚焦。据上述医院通报,2015年6月,有26名患者在江苏南通大学附属医院因为使用问题眼用全氟丙烷气体导致部分患者单眼致盲事件。
通报内容最后强调,由于该起医疗纠纷未处置终结,南通市食药监局将密切关注事态进展,相关案件信息将在第一时间通报。同天晚上,南通大学附属医院也向外界发布情况通报,内容显示:2015年6月5日至6月29日期间,的确有26名患者注射了问题眼用气体而且出现了不良反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