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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参议院通过有关修宪程序的国民投票法
www.fjnet.cn 2007-05-14 15:40   来源:新华网    我来说两句
  新华网东京5月14日电(记者 吴谷丰)在联合执政的自民党和公明党议员过半数票支持下,日本国会参议院14日通过了有关修改宪法程序的国民投票法。民主党、共产党、社民党和国民新党等在野党投了反对票。

  根据新通过的国民投票法,国民投票仅限于修改宪法,年满18岁的日本公民均有权投票。但该法在颁布3年后方可实施,此前不得提出修宪草案。该法规定,只有当赞成票超过有效票总数一半时,方可批准修宪提案。

  该法还规定,今后将在众参两院设立宪法审查会,负责审查修宪相关问题,但同样在该法颁布后的3年内不得审议修宪草案。因此,日本国会要到2010年方可提出修宪动议。

  日本迄今没有关于修宪程序的法律。宪法第九十六条规定,有关修宪提案必须得到国会众参两院三分之二以上议员的支持,并获得过半数国民投票者的赞成。

  去年5月,自民党、公明党及在野的民主党分别提出国民投票法案,双方就统一法案问题多次协商,但未达成一致。今年4月,自民党和公明党在众议院通过了执政党提出的法案,并送交参议院审理。

  日本首相、自民党总裁安倍晋三上任后将修宪列为其最重要的执政课题,表示要在任内完成修宪。但日本政坛在这一问题上存在严重分歧。特别是在是否修改宪法第九条这一核心问题,自民党和公明党之间存在分歧,执政党和支持修宪的最大在野党民主党之间也存在分歧,而日本共产党和社民党则坚决反对修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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