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 东南网 > 国际> 社会博览 > 正文
沙特阿拉伯法官拒绝8岁女孩同47岁丈夫离婚
www.fjnet.cn 2009-04-13 17:43  方恨少 流水 来源:环球网    我来说两句

据美国有线电视新闻网的报道,在沙特阿拉伯奥耐查(Onaiza)市,一名法官周六做出裁决,驳回了一名8岁女童和47岁丈夫的离婚请求。

报道称,女孩的母亲早些时候曾向法院提出解除女儿同这名47岁男子的婚姻关系,但在去年年底,法官哈比布驳回了她所提出的离婚起诉。法官哈比布认为,女孩的母亲已同丈夫离婚,不是女孩的法定监护人,因此不能在法庭上代表该女孩,也没有权力提出离婚起诉。国际人权组织也对法官哈比布做出的判决感到十分愤怒。

一名不愿透露个人姓名的女孩亲属表示,法官哈比布"维持了原判,并坚持认为离婚申请应该由女孩本人到达青春期后才可以提出"。不过,女孩的母亲表示将会继续上诉。这名女孩的亲戚还补充说,利雅得上诉法院将会再次接受此案,预计庭讯将在下月正式举行。

据报道,女孩的父亲包办这桩婚姻是为了偿还这名47岁男子的债务,而这名男子还是她父亲的"好友"。

今年3月,沙特阿拉伯首都利雅得一上诉法院也曾驳回了法官哈比布最初的裁决,并要求他对此案重申。但法官哈比布还是维持了原判。

据悉,在沙特阿拉伯并没有对于女性最低结婚年龄的限制。沙特阿拉伯一些高级教职人员甚至认为,女孩在10岁左右就可结婚。目前,国际人权组织也正呼吁沙特阿拉伯颁布法律禁止类似于此的"畸形婚姻"。


相关新闻
视频现场
相关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