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国给离婚增加“缓冲时间”
为了应对高离婚率,很多国家也在想对策。韩国政府自2007年8月起建议实施、2008年6月起强制实施的“离婚熟虑制”,对减少年轻人离婚起到了一些作用。该制度规定,夫妇要求协议离婚时,法院不予立刻办理,而是给予一定时间要求夫妇两人“重新思考离婚要求”,一般有子女的家庭是3个月,无子女的家庭是1个月。经过这段“深思熟虑”后,法院再予审议办理。韩国蔚山地方法院称,2006年向该院申请离婚者中有84%最终离婚,而2008年这一比例降至62%。韩国仁川市还推行家事商谈制。当地法院选出一批家事商谈委员,包括职业咨询师、教师、宗教人士等,与要求离婚的夫妇见面,倾听他们的烦恼,协助他们找到离婚以外的解决办法,或帮助确实要离婚的夫妻处理好子女养育等现实问题。
日本把离过一次婚的人称为被打了一次“叉”的人,由此可以看出,离婚在日本人的传统思想中还被看成是“不好的”事情,但日本高离婚率却是不争的现实。日本厚生劳动省今年1月公布了一组惊人数据:2009年日本平均每天有693对夫妇离婚,约每2分钟就有一对夫妇成为路人。日本现行法律规定女性16岁为结婚年龄,但民主党执政后有意让法务省把法定女性结婚年龄提高到18岁。东京的一位女性公司职员告诉《环球时报》记者,此举是为了保证女性心理更成熟,客观上也能起到稳定婚姻的效果。在日本,还有“心灵医生”等心理咨询网站推出收费的“离婚防止计划”服务。
按照印度教的传统,婚姻在印度是一种“不可撤销的、纯粹的和宗教的关系”,也可以说是一种永恒的契约。出于印度的文化和社会伦理背景,印度的离婚率曾是世界上最低的国家之一。但过去4年,印度首都新德里的离婚率还是增加了一倍。以农业为基础的旁遮普邦和哈里亚纳邦,过去10年以来的离婚率增长了1.5倍。印度心理分析学家、《印度人:一种人类的肖像》一书的作者卡卡尔说,为减少离婚的“导火索”,避免受男方家庭关系的影响,一些年轻的印度夫妇选择了曾被认为是叛逆的做法:自己选择配偶,离开父母单住。为了帮助那些准备分手的夫妻挽救婚姻,孟买的一家旅游公司去年还推出“离婚游”,闹离婚的夫妻可以花上700多美元,在婚姻顾问的专业陪伴下外出旅游,重新找回感觉。在法律层面,印度法律规定,在向法庭提供已分居1年的证明后,申请书将被接受。或者是能证明配偶之间已经7年没有接触,法院将会判决离婚。法院在接受夫妻联名递交的离婚申请书后,给夫妻6个月的时间重新考虑离婚的决定。如果在重新考虑期内没有撤回申请书,法院才判决离婚。
在美国,离婚程序也变得越来越复杂。据统计,美国人办理离婚一般要花一年,所需的法律费用平均为1.5万至2万美元。在加州,从申请离婚到拿到离婚裁决书,至少要6个月时间。除此之外,在过去5年,美国政府还出资2亿多美元推行“健康婚姻”计划。美国卫生与公众服务部婚姻教育特别助理比尔?科芬说:“这些活动是促使离婚率下跌的因素之一。我们确保低收入者也能获得咨询等帮助。”新罕布什尔州“儿童与家庭服务计划”的工作人员比尔?绍塞说:“人们不再把婚姻中出现的问题看作一种耻辱。他们对学着如何维持婚姻真正产生了兴趣;他们在选择离婚前,宁愿去参加婚姻咨询和培训。”
与中国人常说的“七年之痒”相似,德国人婚姻破裂最经常的是发生在婚后4到8年之间。一本内容为帮人怎么离婚的杂志《玫瑰之战》在德国的销量很好。但实际上,德国也有给离婚夫妇“缓冲时间”的法律条款。据《环球时报》记者了解,德国现行的离婚法制定于1976年,1986年通过修正法。相关法规规定:夫妻双方以没有任何继续共同生活的意愿为前提,分居1年便可申请离婚。有分歧的话,还得等到分居3年之后。为了更多保护结婚后成为“全职太太”、没有独立经济收入的女性,该法甚至限定在一些特殊情况下,如男方未承担未成年子女的抚养义务,即使婚姻破裂也不能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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