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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籍不同法律平等 日本毒贩在中国同样该被处死
www.fjnet.cn 2010-04-06 15:15   来源:外汇通综合     我来说两句

据中国最高人民法院有关部门消息,日本毒贩赤野光信走私毒品死刑复核案已复核终结决定执行处死,赤野光信今天被执行死刑。新华社引述最高人民法院指出,2006年9月初,日本毒贩赤野光信在中国境内从毒贩手中取得甲基苯丙胺(安非他命)后,邀约日本人石田育敬(同案犯,已判刑)入境走私毒品。同月20日,赤野光信与石田育敬欲搭乘国际航班返回日本时,被大连机场安检人员发现,从赤野光信行李中缴获甲基苯丙胺1544.2克,从石田育敬行李中缴获甲基苯丙胺1008克。

最高人民法院认为,赤野光信走私毒品事实清楚,证据确凿,行为构成走私毒品罪,且走私毒品数量巨大,应依法惩处。依中国刑法规定,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赤野光信判处死刑。

最高人民法院强调,中国刑法规定,对任何人犯罪,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因此对不同国籍的罪犯均应依法作出平等处理。


责任编辑:林洪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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