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见文特等人靠人工合成(指用化学方法)的只有基因组部分,就连这部分的合成也还要借助酵母菌的生物合成,不过把这个细节忽略好了。但是基因组自身是没法复制和制造新细胞的,还必须有蛋白质和其他生物分子和它一起工作,还要有细胞质、细胞膜形成的合适环境,所有这一切一开始都不是人工合成的,全都是现成的。所以,这根本不是人造生命、人造细胞,其父母也不只是计算机,至少山羊支原体也是其父母之一。
这也不是什么新物种。人工合成的基因组序列是根据蕈状支原体基因组复制的,二者几乎完全相同(除了少量无关紧要的增减和突变),“制造”出的细胞也是蕈状支原体,不是自然界没有的东西,其新颖程度还比不上用遗传工程方法创造出来的新菌株。
如果不仅基因组是人工合成的,细胞的其它部分也都是人工合成的,那才算得上是人造细胞。但是这一天仍然遥遥无期,因为细胞的组成极其复杂。例如,对细胞中的蛋白质种类、功能和相互作用我们还所知甚少,更不要说把它们全都一一合成出来了。其实,即使是对基因组蕴含的遗传信息,我们也所知甚少。如果把细胞比作一台机器,基因组就是它的设计图。文特等人所做的,就是拿了一张设计图做底本,然后一笔一画地把它照抄了一遍,对这张设计图的具体内容,则不甚了然。不能说照葫芦画瓢地抄了一张设计图,就相当于制造出了机器。
那么这么做有什么意义呢?只是证明了他们有技术能力,能把设计图抄得很完整,而且抄得足够准确,内容基本无误,所以能被细胞识别、复制。细胞对基因组的复制其实也是在抄,只不过抄的方法有所不同。细胞的抄法称为生物合成,利用酶等生物大分子作为工具。而文特等人的抄法属于化学合成。
生物伦理学家认为,文特等人的研究证明了化学合成的遗传物质和生物合成的没有区别,生命活动不需要特殊的“活力”,所以欢呼这项成果极为重大。但是这一点不需要文特等人来证明。“活力论”在生物学界早就没有了市场,生物学家早就确信,只要两个分子的化学结构相同,不管用什么方法合成,其性质就不会有任何区别。自从上世纪70年代以来,生物学家已在遗传工程、分子克隆实验中大量地用到化学合成的遗传物质,从不觉得用它们来取代生物合成的遗传物质会有什么奇怪。如果化学合成的取代不了生物合成的,那必定是由于二者的化学结构还存在差异,而不是由于后者存在特殊的“活力”。
“人造细胞”的支持者声称这项技术有广阔的前景,将来能够用于制造生物燃料、疫苗等。但是用遗传工程的办法现在就能实现这些作用,而且可以更方便、更便宜地实现。所谓的“人造细胞”技术也没有出现新的或更大的风险。反对者所担心的那些风险,遗传工程同样有,并不新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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