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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方强烈谴责凶手棺木覆国旗 国人海外安全堪忧
www.fjnet.cn 2010-08-28 07:11   来源:扬子晚报    我来说两句

走出国门救援需得到对方请求

海军军事研究所研究员李杰表示,出现这种情况承担任务的应该是特警系统,而不是国家军队。“一般情况下,在他国境内发生这种情况时,即便是借助本国武装力量也多是从技术上、政策上、反恐经验上给予支撑。”李杰说,此处的武装力量指的是武装警察,这是属于国家内政方面需要处理的事情。

另一位军方人士则表示,派遣武装力量去海外营救是非常敏感的问题,这牵扯到国家主权的问题。“除非该国主动提出请求,批准进入,或者两国之间签署相关协议,否则是不可行的。”

目前,中国军方积极参与到国际人道主义救援任务中。记者了解到,即便是在执行人道主义救援任务时,也是应被救援国家请求,得到被救援国家许可,救援物资、救援人员需要获得相应入境证件才可以进入。而在执行跨国救援的时候,需要的武器装备更是要经过审查批准。

双边协议欠缺可能耽误救援时机

目前各国跨国救援的双边协议并不是很多,而我国截至现在在此问题上还没有相关法律条文。因此,遇到这种突发事件,只能通过外交途径解决。

中国政法大学国际法教授周建海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关于跨国救援问题,很多时候都多少有些鞭长莫及。”周建海介绍,出现劫持人质事件,主要是所在国来救援。“本国国民在国外受到侵害,在国际法上有一个原则就是‘用近当地救济’,包括司法的救济、人身安全方面的救济等。”

跨国救援面临很多的问题,首先要取得所在国的完全配合才能实施,而面对突发的恐怖事件,决定生死的也就是这关键的几个小时,最好的黄金救援期一旦错过,很可能让歹徒失去耐心而杀害人质。“本国公民在他国遇到紧急情况,我们只能通过外交途径和他们交涉,这样就有可能失去了救援的黄金期,这是跨国救援面临的最大的问题。”周建海说。


责任编辑:林洪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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