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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国拟立法处罚嫖客 买春将会被罚款及坐牢半年
www.fjnet.cn 2011-04-16 09:02   来源:新快报    我来说两句

新快报讯 法国国会一项报告针对该国卖淫业的现状作了详尽调查,国会议员在结论中称,国会准备立法对买春者处以3000欧元(折合人民币2.8万元)罚金以及六个月刑罚。如果该项立法获得通过,在法国将成为创举。

国会:性工作者多受剥削

法国法律至今明文处罚的是控制他人卖淫的皮条客,另外就是现任总统萨科齐担任内政部长时在2003年通过的一项法令——限制性工作者当街拉客的行为。参与报告的执政党国会议员若弗鲁瓦指出,10名性工作者中就有九人受到剥削。他强调,性工作行业涉及的是“人类尊严”和“男女不平等”的问题。

这项长达373页的报告提议,立法处罚寻求性服务的人,对他们处以3000欧元罚款及六个月刑期。该立法开始实施的前六个月期间,将加强倡导说明。

性工作者工会:90%是自愿

报告指出,立法的用意不是打算“把所有买春者关进监狱”,而是通过法律让他们明白他们的行为可能带来的后果,因为他们正“参与一个剥削弱势者的体制”。

报告引用瑞典立法处罚买春者的例子指出,瑞典处罚嫖客后,贩卖人口以进行性剥削的事件有所减少。

法国性工作者工会则对法国媒体《解放报》表示,90%的性工作者是出于自愿从事这一行业的。事实上,他们认为,性工作行业应合法化,才能凸显并对抗遭剥削的问题。 (中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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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国,性工作者要交税

报道指出,法国一直到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前,都有国家制定的管理性工作行业的办法,包括登记制、妓院设立办法等。1946年,法国取消了相关办法。从事性工作虽然没有遭禁,但其收入要申报所得税。

目前在法国,花钱寻求性服务者,只要对象是成年人,并不触犯法律。

责任编辑:李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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