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越南海争端在中越最高领导人北京会谈后出现了峰回路转的态势。10月11日,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胡锦涛在人民大会堂与来访的越共中央总书记阮富仲举行了会谈。双方一致表示,要增进政治信任,促进互利合作,妥善处理分歧,推动中越全面战略合作伙伴关系稳定健康发展。
如果说这样的措辞只是最高层对双边关系做出的原则性、战略性外交定调的话,那么外交层面的官员则在此原则的指导下,签署了具体的协议。同日,中越政府代表团发布了《关于指导解决中华人民共和国和越南社会主义共和国海上问题基本原则协议》,双方一致同意以和平谈判的方式解决海上争议。
中越南海争端由来已久,前段时间还有激化的趋势,这个时候达成通过和平方式解决争端的原则协议,既与双方最高领导人的直接会晤有关,也与目前中越在南海问题上的处境有关。
这次来访的越共中央总书记阮富仲虽然不是国家元首,但在越南政坛无疑位居“一哥”地位。这样的领导人来访,一般是不会空手而归的。根据外交惯例,大都是双方在有争议问题上取得实质性进展后才会确定访问行程。从逻辑上说,协议仍然应看作是最高领导人会晤直接推动的结果。
协议的签署也与中越在南海问题上的处境有关。中国方面非常希望为国内经济建设提供一个良好的外部环境,特别是周边环境。但近年来,南海争端有激烈化、复杂化、国际化的趋势,域外势力染指南海的态势越来越明显,这个问题已经成为中国外交的一个负担。在此情况下,中国非常希望缓和南海争端,不给域外势力以染指南海的藉口,所以在姿态上也低调了很多。今年8月,解放军副总参谋长章沁生上将在谈到处理南海争端的原则时表示,大国不能为所欲为,小国也不能一意孤行。作为大国的中国,能够说出“大国不能为所欲为”这样的话,解决争端的诚意是显而易见的。
对越南来说,与中国这样的强邻对抗,不但军事上毫无胜算的可能,经济上也失去了搭乘中国经济快车的好机会,而且将长期面临着战略安全上的窘境。越南虽有拉美国抗衡中国的意图,但美国能在多大程度上为越南的冒险行为背书,实在是个问号。在此情况下,越南也有降低身段的动力。正是在这样的背景下,双方这次达成了指导解决海上问题的原则协议。
协议的内容也体现了双方互谅互让、照顾彼此关切的精神。这个协议包括了六个原则,其中最为核心的是第二条原则,内容是这样的:“(双方)本着充分尊重法理依据,同时考虑历史等其他相关因素,照顾彼此合理关切的精神……”
这条原则既强调法理依据,又强调要考虑历史因素,是有针对性的。在南海问题上,中国的优势在于历史方面,因为中方能够拿得出中国政府最先管辖南海的历史依据;而越南则强调地理因素,因为南海与越南地理上比较靠近。就国际法而言,《联合国海洋法公约》既强调地理因素,也认可历史依据,但总体而言,该法对地理因素强调得更多一些,除非其中一方有过硬的历史管辖依据。从这次中越达成的原则协议来看,它在法理和历史两方面是平衡兼顾的,确实是“照顾到了彼此的关切”。
从长远来看,这次中越达成的解决南海问题的原则协议,意义将不仅限于中越之间,对于中国与其它声索国之间也有示范和标本意义,因为它昭示了解决南海问题的大方向,即各方均应在原则上做出一定的妥协和退让,从各自坚持的极端走到中间线上来。
香港中评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