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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西迅速重罚跨国企业漏油与中国迥异

www.fjnet.cn 2011-11-23 07:55   来源:中国青年报 我来说两句

对康菲处罚迟缓有些“不可理解”

和巴西的高处罚、快处理不同,自6月初国家海洋局北海分局两次接到漏油报告,时隔1个月后,国家海洋局才于7月5日在北京举行新闻发布会。根据现行环境保护法,此次事故对康菲的索赔金额最高仅为20万元人民币。

有报道称,在国家海洋局依照相关法律规定所作出的处罚中,只有停产处罚才真正让康菲感到疼痛,因此加快了溢油事故的处置。

在康菲溢油事件中,诸多媒体关注到我国滞后的环境法律法规,从溢油应急处置监管、处罚畸轻,再到环境公益诉讼、渔民的民事索赔,最终均只能归咎于法律法规不给力。

李挚萍认为,国家海洋局北海分局对事件处理行动缓慢,虽有收集索赔依据难的合理原因,但仍有“不可理解”之处。

“并非确定了所有的环境损害数据,才能够采取行动,比如罚款就可以先行。如果构成严重的行政违法行为,行政处罚也可以先作出。如果要追究刑事责任,并不需要把所有的损害数额都清楚了,才可以采取行动。”李挚萍说,“民事索赔也不会影响追究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

“目前的处罚限额仍是依据过去环境保护法的价值观,要为促进经济发展服务,没有直接和环境损害挂钩。”李挚萍说。

李挚萍认为,处罚偏轻是我国的立法传统之一,较之巴西,力度差很多。“巴西在保护环境方面更有意识,习惯很强。上世纪90年代,我国的检察官到巴西访问,强烈感受到巴西人对环境的热爱,以及巴西检察机关对环境的关注。”

  • 责任编辑:陈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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