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在线报道(杨琼、蔡靖骉):11月1日,每年例行的中国人民解放军征兵工作正式开始。今年适逢新修改的《兵役法》施行,中国将依法用非强制性方法解决兵役工作中遇到的各种矛盾和问题,不仅着力吸引更多高素质人才走进军营保卫国家,更注重切实保障退伍军人的各项权益。专家认为,这体现了中国军队“以和为贵”的理念,对于更好地维护国家安全、主权与发展,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深远影响。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第一部军事法律是颁布于1955年的《兵役法》。依据这部法律,中国实行义务兵与志愿兵相结合、民兵与预备役相结合的兵役制度。随着中国社会的发展,这部法律先后于1984年、1998年、2009年和2011年进行了四次修改。最近的一次修改于上月完成。
来自中国最高军事学术研究机关——军事科学院的研究员、著名兵役学专家任志强曾多次参与《兵役法》的修改。他认为,每次修改《兵役法》都与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和军队建设密切相关。
任志强讲:“历次修改,主要是对义务兵的服役期限、士兵服役制度、兵员征集制度、军人待遇、预备役分类、退役军人优抚安置政策、法律责任等内容。在每次修改中,主要是针对当时国家安全形势,以及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和军队建设实际需要,有侧重、有针对地进行修改和调整。”
而此次修改《兵役法》,针对的正是近年来中国高素质兵员征集步履维艰的状况以及退役军人安置制度滞后的问题。为此,在广泛征集了军队和各地意见后,《兵役法》完善了大学生士兵的优待政策,增加了关于军人基本待遇的规定,完善了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制度,充实了促进退役军人就业优惠政策。
这些政策的推行,意味着义务兵退役士兵打破了以往城市和农村有别的就业方式,他们在退伍前享受到经济补偿、技能培训等促进就业的政策,在报考公务员等岗位时也将被优先录用。军事科学院军队建设研究部研究员任志强介绍:“新修订的《兵役法》调整了原有的以政府指令性安置为主的政策,实行以自主就业为主,安排工作为辅,经济补偿、职业教育、技能培训和政策优惠相配套的新型安置制度。这一政策的推行,不仅有利于提高安置政策的公开透明度,而且有利于城乡退役士兵享受同一待遇,确保兵员走得好、安置好,促进退役安置工作公平公正合理健康发展。”
大学生士兵是近几年来被广泛关注的群体。为了招募高素质兵员,中国军队和地方政府均出台了多种优待措施吸引大学生参军入伍。特别是在2009年,为庆祝新中国成立60周年而举行的大阅兵激起了很多青年人埋藏在心底的“参军梦”。那一年,共有十多万大学生走进军营。刘尧就是其中一位。服役于战略导弹部队——第二炮兵某导弹旅的他曾作为唯一名义务兵代表受到中央军委主席胡锦涛的接见。这位在中国知名学府——清华大学就读的大学生谈起自己参军的初衷时说:“当代青年,特别是大学生,代表着国家的未来与希望,与此同时我们身上也肩负着更多的义务,当时就觉得携笔从戎、知识报国是一个正确的选择。大多数朋友同学都比较支持,有一些反对的慢慢地也理解了。现在他们(亲人朋友)都挺支持我当兵的。而且我当了一年兵,每每提到有我这样一个同学、这样一个朋友,他们的言语中透露出一种自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