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 东南网 > 国际> 国际评论 > 正文

欧盟强征“碳税”于法于理无据 26国将共同抵制

www.fjnet.cn 2012-02-09 15:13   来源:人民日报海外版 我来说两句

对发展中国家更不公平

其实,欧盟强征航空碳税已经违反了相关国际法规。

南京航空航天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教授段进东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首先,欧盟的做法违反了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和《京都议定书》关注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共同的带有区别责任的原则。欧盟单方面征收碳税不公平,尤其是按照过往的排放量分配免费的排放配额,对发展中国家更不公平。由于欧盟在低碳技术领域占据世界领先地位,况且其航空公司原来飞的航线比较多,排放的废气也比较多,免费的碳排配额就越多,而中国和其他发展中国家起步晚,原来飞的少,排放也少,得到的免费配额就很少,这对中国和其他发展中国家航企显然带有不合理性。其次,欧盟有关规定也违反了1944年芝加哥公约关于主权原则、领空限制和非歧视原则以及禁止对燃油征收税收等规定。再次,欧盟征收的碳税实际上是‘碳壁垒’,以‘减排’为名来阻止其它国家进入它的市场,来保护它的企业,这也不符合WTO的原则。”

业内人士还认为,强征航空碳税既不合法也不合理。中航协秘书长魏振中表示,欧盟的这一违法减排措施,将为航空公司增加额外的、对减少航空排放没有帮助的成本,减少航空公司用于降低碳排放量新技术的资金,这是航空公司所无法接受的。此外,这也不是直接的减排手段,没有对节能减排产生直接的效果,对于真正促进全球的节能减排没有任何积极的意义,它只是强加给航空公司的财务负担。

  • 责任编辑:林诚悦
  • 打印
  • 收藏
  • 【字号
相关新闻
相关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