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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大学录取涉嫌歧视亚裔 维权组织要求平等权利

www.fjnet.cn 2012-06-01 16:06   来源:国际在线 我来说两句

据美国中文网5月31日报道,在美国亚裔申请大学名校比其他族裔学生门坎更高,引起亚裔学生和家长的不满,亚裔维权组织“80-20全美亚裔教育基金会”本周率先以组织力量捍卫亚裔生的公平教育权,要求只看成绩,不看族裔。

据悉,美国联邦最高法院将于秋季审理有关大学能否将申请者的族裔作为录取考虑的“费雪指控德州大学奥斯汀分校”一案,“80-20全美亚裔教育基金会”29日已向最高法院提出“法庭之友”摘要(Amicus Brief),并于30日在华府新闻大楼举行记者会,主要诉求简明扼要:亚裔生在目前的大学入学审核政策中受到严重歧视,以种族做为入学考核条件不只违宪,也违背美国"机会均等"的基本核心价值。

记者会由“80-20全美亚裔教育基金会”主席吴仙标主持,吴仙标说,2009年由普林斯顿社会学家艾斯本薛(Thomas Espenshade)做出的调查报告证实大学申请的“歧视亚裔”事实。该报告指出,要受名校青睐获入学许可,亚裔的SAT成绩必须比白人高140分、比拉美裔高280分,比非裔高450分。此外,“80-20全美亚裔教育基金会”月前向超过4.7万亚裔发出的一份民调结果发现,赞同大学入学审核“族裔中立”(race-neutral)的受访者与反对者比例为52比1。

一起出席记者会为这份法庭摘要背书的还有犹太裔平等教育权益促进团体“布兰迪斯中心”(Brandeis Center)主任马可斯(Kenneth Marcus),及为这份法庭摘要执笔的律师古拉(Alan Gura)。马可斯说,精英高等学府为犹太裔或对亚裔设限都是不对的。古拉则称,有亚裔生为了避免成为族裔多元入学政策下的受害人,有的拒填族裔数据,有的甚至改姓;古拉强调,“因为种族而被另眼对待,这是违反第14条宪法修正案的平等保护条款精神。”吴仙标补充说,大学惯以“促进校园多元化”试图为挑选特定种族学生的政策合理化,尽管多元化和平等机会都是美国社会高举的价值,但多元化之举不应侵犯到“机会均等”的基本核心价值。

“费雪指控德州大学奥斯汀分校”案原告是德州居民艾比盖尔。费雪(Abigail Fisher),她于2008年申请德州大学奥斯汀分校时被拒绝,由于德州州大保证高中毕业成绩前10%学生的入学权,费雪认为身为白人的她入学机会被成绩不如她的非裔学生取代。

此案对美国实施半世纪的“平权政策”造成空前挑战,吴仙标认为,平权政策牵涉面太广,“80-20全美亚裔教育基金会”等四个亚裔维权组织一起提出的《法庭之友》摘要,只想引起最高法院认知种族身份阻碍公平教育权的事实。

  • 责任编辑:林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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