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 东南网 > 国际> 环球要闻 > 正文

俄罗斯联邦委员会通过网络黑名单法

www.fjnet.cn 2012-07-27 16:48   来源:新华网 我来说两句

新华网消息 俄罗斯联邦委员会(俄罗斯议会上院)近日通过了监管网站传播违法信息的网络黑名单法,有关机构将从2012年11月起建立黑名单。

这项已经经过杜马通过的法案于7月18日被俄罗斯联邦委员会审议通过。法案规定传播对儿童有害内容的网站、网页的网址、域名将被列入黑名单。传播儿童色情、毒品、诱导儿童自残内容的网站将可能在法院裁定前即被列入黑名单并被关闭,而传播其他禁止发布的信息的网站将在法院裁决后决定是否被关闭。

根据这项法案,网站及网页不会被自动列入黑名单。 监管部门将委托非营利性组织负责监管发布违法信息的网站。发现违法网站后,非营利性组织会将相关信息提供给俄罗斯监察委员会,委员会应该对相关网站所有者进行警告。如网站所有者24小时内未做出反应或未删除内容,网络服务提供商(ISP)就必须采取措施。如网络服务提供商(ISP)仍无所作为,那么该网页将被列入黑名单。对列入黑名单的决定不服者可在三个月内上诉至法院。

监管部门也将对网站上传播的其他违法内容进行监控,包括鼓动战争或者制造民族纠纷的内容。如网站发布上述内容则只能在法院裁定后被列入黑名单。社会机构也将开通热线接受对发布违法信息网站的举报。

据俄罗斯全俄民意调查研究中心公布的最新民意调查结果显示,73%的俄罗斯人表示支持网络黑名单法的实施。

统俄党领导人、俄罗斯总理梅德韦杰夫认为,虽然互联网应该是自由的,但是仍然需要一些法规来监管。他指出,尽管不能把互联网上所有内容置于法律监管之下,但是也不能让这些内容处于法律制约之外。

  • 责任编辑:林晨
  • 打印
  • 收藏
  • 【字号
相关新闻
相关评论
页面无法找到
 
页面没有找到,5秒钟之后将带您进入首页!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