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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教授:日本对钓鱼岛主权要求站不住脚

www.fjnet.cn 2012-10-04 10:39   来源:新华国际 我来说两句

【西班牙《起义报》10月2日文章】题:从中国人那里窃取的领土(作者美国塔夫茨大学历史学教授加里·勒普)

日本政府坚称钓鱼岛主权“不存在任何争议”,称日本是在国际法基础上尤其是根据日本打败中国后于1895年签署的《马关条约》而对其拥有明确主权,也就是说这是合法的战利品。这种法律依据不仅是崇拜帝国主义的表现,更刻意忽略了二战后合法历史的重要细节。

关于钓鱼岛存在以下相关历史事实:

1.1403年至1534年的中国文献即提到了这些岛屿,称最大的岛为钓鱼岛,并命名了其他两个岛屿。后来有文字记录中国明朝使团访问琉球王国(当时琉球并不属于日本),将钓鱼岛视为台湾与琉球岛的边界线,无论琉球还是中国,皆不认为钓鱼岛属于琉球,显然它是中国领土的一部分。

历史记载称钓鱼岛为“划分中国领土与外国领土的边界”,一个使节在1561年的记录称钓鱼岛是从福州到冲绳之旅最后阶段的地标。16世纪之前,没有日本人到过钓鱼岛甚至获悉该岛存在的记录。

2.1609年,琉球遭到日本入侵,成为日本的附庸国,向它纳税和进贡产品。但日本人并不把钓鱼岛视为琉球的一部分。中国和日本制作于18世纪的地图明确显示钓鱼岛是中国的领土。在江户时代(1603-1867),日本没有对钓鱼岛提出主权要求。

3.1885年日本冲绳县令提议对琉球南部的钓鱼岛提出主权,但遭到当时外务卿的拒绝,他们认为钓鱼岛是中国名字,被清朝视为自己的国土,日本不应对其提出主权要求。这是纯粹务实的决定,不是出于尊重中国主权考虑,而是担心日本的国际声誉。无论如何,日本统治者当时并不认为钓鱼岛是日本的新属地,而认为是中国的领土。

4.大多数史学家认为,1894年7月日军挑衅中国,导致中日甲午战争爆发,中国惨败,为求和平被迫赔款割地。双方签订的《马关条约》注明将“台湾全岛及所有附属各岛屿”割让给日本,但没有提及钓鱼岛的名字。然而日本对钓鱼岛的主权要求几乎完全是基于这次帝国主义侵略产生的协议中的这一条款,东京还声称日本在1884年“发现”了钓鱼岛,后来有学者将它命名为“尖阁诸岛”,1895年日本政府在尖阁诸岛竖立标志,把它归入冲绳县石垣市管辖。

  • 责任编辑:孙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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