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析称日方窃取钓鱼岛所谓“论据”不值一驳
www.fjnet.cn 2012-10-23 09:29 方祥生 来源:光明日报 我来说两句
再从日本的史料看。日本官方说,日本人发现钓鱼岛时,该岛是“无主岛”,因此与《马关条约》无关,不属于按《开罗宣言》日本必须归还的“窃取”领土。对此,我们不妨看一下史料的记载。1879年日本侵占琉球(冲绳)后,鉴于钓鱼岛的军事战略地位,即产生了窃取之意。据日本史学家井上清研究,时任内务大臣在1885年授意冲绳知县,要求日本政府将钓鱼岛纳入日本版图。日本外务大臣井上馨1885年10月12日就此复函称:“清国报纸等盛载我政府占据台湾附近清国属岛之传言,对我国怀有猜疑。于此频频敦促清政府注意之际,我们若遽尔公然建立国标,反易招致清国之猜忌……至于建立国标之事,须俟他日时机。请诸位注意,已调查大东岛一事及此次调查之事,恐均不刊载官报及报纸为宜……” 1894年中日甲午战争爆发。随着中方战败已成定局,井上馨所称的“时机”终于来了。日本内阁于1895年1月14日通过决议将钓鱼岛纳入日本版图并划归冲绳县管辖。尽管1885年《刚果公约》明确规定了“公布义务”,但日本一直秘而不宣。甚至在1896年3月的天皇敕令及同年12月的八重山行政区详表均未纳入钓鱼岛。1895年4月17日,中日签订了《马关条约》,中国被迫割让台湾等岛屿。 以上史实至少表明:1、日本政府早就知道钓鱼岛属于中国,“无主岛”之说不能成立。2、日本趁中国战败之际将钓鱼岛纳入日本版图,违反国际公约秘而不宣。从法律角度看,构成了事实上的“窃取”。3、因为日本是暗中窃取,中国不可能知情,自然会按《马关条约》将钓鱼岛随台湾和其他岛屿一并割让日本。 二战结束,无论是于情、于理、于法,钓鱼岛都应无条件归还原主,恢复中国与琉球以“黑水沟”中线为界的常态。 俞力工先生的文章指出,日本政府还有一个说辞是,美国政府已将钓鱼岛随琉球一起归还日本。事实是,二战结束后,美国为了围堵苏联和中国的“共产主义”,决定扶持、利用日本。美日于1951年签署了《旧金山和约》,规定“北纬29度以南的西南诸岛交由联合国托管,而美国为唯一施政当局”。首先需要指出,“北纬29度以南的西南诸岛”是个笼统概念,大体指琉球群岛,并不涉及附属台湾的钓鱼岛。此外,这次会议没有中国参加,中国政府当时就表示“不予承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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