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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简析美国在钓鱼岛问题上的模糊政策

www.fjnet.cn 2012-11-09 10:03  廉德瑰 来源:新华网 我来说两句

纵观美国在钓鱼岛问题上的“介入”过程,可以发现美国的钓鱼岛政策自始至终都带有模糊性,主要表现为:在钓鱼岛主权归属问题上立场的模糊、在冲绳“返还”的决定过程中出现摇摆以及在是否介入中日围绕钓鱼岛发生的冲突上态度暧昧等三个方面。

一、主权归属的模糊性

首先,美国出于长期占领冲绳的目的,将钓鱼岛置于联合国名义上的托管之下,这是其模糊立场的根源。二战后,钓鱼岛作为日本窃取的领土本应该根据《开罗宣言》和《波茨坦公告》归还中国。1951年签订的《旧金山和约》第三条规定,“冲绳作为西南诸岛的一部份,置于美国的施政管辖之下”,其中,“西南诸岛”一词是关键所在,因为该条款所载“北纬29度以南之西南诸岛”,被日美解释为包括钓鱼岛在内。钓鱼岛与冲绳一起被置于美国控制之下。战前日本对包括钓鱼岛在内的冲绳的所谓“主权”已经由于旧金山和约第三条的“托管”规定和美国的单独管理而丧失,冲绳及钓鱼岛的主权也就从此被吊了起来。

美国单独控制冲绳及钓鱼岛,是因为要把这些岛屿变成防范共产主义的军事基地。冲绳的90%以上都被美国利用为军事基地,美国对钓鱼岛的控制和使用也主要用于军事目的,美军把该岛屿中的黄尾屿和赤尾屿作为了空军和海军的演习轰炸场地。

其次,美国在钓鱼岛主权问题上不持立场。由于冲绳毕竟在法律上,已与日本剥离,美国无权把冲绳的主权“归还”给日本,所以,后来的冲绳“返还”交接过程只不过是一个行政权的移交过程,日本并不具有冲绳的主权(这一点连日本自己也不得不承认)。冲绳行政权移交给日本之后,美国从来没有就冲绳的主权问题做过明确的表态。1971年6月17日,“返还协定”签订之后,美国国务院又声明把钓鱼岛的行政权交给日本,关于主权问题应由中日两国协商解决。1971年9月,美国国务院发言人麦克罗斯基说:“钓鱼岛问题应该由当事国解决”。今年9月份,美国国会出版了一份报告,称美国政府委托国会批准的“返还冲绳协定”,把钓鱼岛主权交给日本,并不意味着美国对于这些岛屿的主权主张有任何倾向。

  • 责任编辑:林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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