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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加坡出台规范法案 最大限度保障网民网络权利

www.fjnet.cn 2012-12-28 08:54  胡星 来源:国际在线 我来说两句

2005年9月,3名新加坡青少年博客因在网上发布具有煽动性的种族主义言论,被以违反《煽动法》为由告上法庭,其中三人均受到不同程度的监禁、罚款和其他指控。

在保护个人信息方面,新加坡国会于2007年通过了《垃圾邮件控制法案》,对垃圾电子邮件展开重点整治。法案规定:未经许可,公司不能将电子邮件、文字或多媒体信息发送给消费者,所有广告类电子邮件发出时必须标明广告性质、并注明发送人的真实电子邮件地址、消费者无需付费便可退订此类邮件,消费者对违反规定的垃圾电子邮件发送人可要求赔偿损失,赔偿费为每条垃圾电子邮件25新元(约合128元人民币),赔偿总额最高不超过100万新元(约合511万人民币)。

在今年10月,新加坡又出狠招,国会通过了针对垃圾短信的"个人信息保护法案",规定2013年初开始,每条市场推广类垃圾短信可能导致最高一万新元,约合人民币5.14万元的罚款。新加坡新闻通信及艺术部长雅国说,现在社会上高速电脑以及商业分析的技术能够处理大量个人资料,越来越多的公众担心自己的个人资料被滥用,因此有必要设立一套个人资料的保护机制。新加坡这个新法案是适用于私营行业的所有机构,但是不包括公营机构,许多政府部门原来已经有相应个人信息保护法案。新的法律生效的时间是2013年1月开始生效,但是实际上他们会考虑到做电话营销的这些的商家需要一定的时间来适应这样新的法案,所以他们也会给一定的时间,这个法定执行的时间或者说执法从2014年中期开始。

(记者 胡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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