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 东南网 > 国际> 环球要闻 > 正文

日抗议韩释放靖国神社纵火中国男子 安倍称遗憾

www.fjnet.cn 2013-01-04 16:46  王欢 来源:环球网 我来说两句

【环球网报道 记者王欢】韩国首尔高等法院近日做出决定,拒绝向日本引渡2011年靖国神社纵火中国籍男子刘强。日本媒体报道称,日本外务省事务次官1月4日为此致电韩国驻日大使申珏秀,就韩方拒绝日方的引渡要求提出抗议;与此同时,日本首相安倍晋三对此表示“非常遗憾”,并称“将提出强烈抗议”。此外据报道,刘强已于4日当天回到中国。

日本NHK电视台1月4日报道称,2012年1月,刘强涉嫌向首尔日本大使馆投掷燃烧瓶,随后被韩国警方逮捕。日本政府认为,刘强正是2011年12月涉嫌在东京靖国神社纵火男子,要求引渡在韩国服刑的中国籍男子刘强。对此,韩国首尔高等法院于3日做出决定,拒绝日方的相关引渡请求。

1月4日,日本外务省事务次官河相周夫致电韩国驻日本大使申珏秀,对韩方拒绝引渡要求提出抗议,并称“韩方此次的决定有违日韩引渡条约相关规定,非常遗憾”。对此,韩国大使则表示“靖国神社不只是单纯的宗教设施,还是日方美化过去侵略战争的一种象征,具有政治象征意义。韩高法认为,中国男子行为系为政治大义所为”。

在4日当天,日本首相安倍晋三也向韩方提出抗议。NHK电视台报道称,安倍在三重县伊势市举行的记者会上称,“日本与韩国之间签署有相关引渡协定,但韩方此次的做法完全无视有关规定。对此表示非常遗憾,将提出强烈抗议”。

  • 责任编辑:林晨
  • 打印
  • 收藏
  • 【字号
相关新闻
相关评论
页面无法找到
 
页面没有找到,5秒钟之后将带您进入首页!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