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称日本所谓钓鱼岛属日“证据”全无证明力
www.fjnet.cn 2013-01-09 17:29 廉德瑰 来源:解放日报 我来说两句
第三,对于《草案》中的个别内容,不应做实用主义的解释。日方一再提及中国个别人曾使用“尖阁诸岛”一词的问题,企图以此证明中国承认钓鱼岛归属日本。对此,笔者早有文章说明,“尖阁诸岛”一词来源于英语的“Pinnacle Islands”,至少在1972年双方各自正式固定称呼之前,两国都曾有使用各种译法的现象,日本外务省也使用过“钓鱼岛”、“黄尾屿”和“赤尾屿”的称呼。另外,笔者也不认为《草案》中的有些意见可以被解读为中国承认钓鱼岛属于琉球,相反倒是《草案》说:钓鱼岛“是否应划入台湾亦须研究”之内容更值得注意,它说明中国当时不但没认为钓鱼岛属于琉球,而且还考虑过是否将它正式划归台湾管辖。后来中国外交部在1972年12月30日发表的关于钓鱼岛问题的声明中正式公布,“钓鱼岛等岛屿自古以来就是中国的领土,是中国台湾的附属岛屿”(台湾当局在1971年12月2日将钓鱼岛划归宜兰县管辖)。 周恩来早在旧金山会议召开前就发表声明表示:“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坚决主张召开曾以军队参加对日战争的一切国家的代表的和会,来协商共同对日和约问题。”这意味着中国早就认为应该召开全面的对日和平会议,而不是旧金山会议那样的片面会议。而在这样的会议召开之前,琉球主权未定,根本谈不上“尖阁诸岛”属于日本。退一步说,如果“全面和约”缔结暂时无望的话,那么1972年的邦交正常化应该是中日之间解决战后问题的合法过程,当时两国未谈琉球问题(因此该问题仍属两国之间的悬案),但以“搁置争议”的方式处理了钓鱼岛问题。如果日本现在否认这一点,则意味着两国的战后处理尚未结束,领土问题当然尚未解决。笔者认为,此次时事通信社的“证据”既无证明力,又意味着日方还是认为存在领土问题,因为他们一直在挖掘着对己有利的“证据”。 (上海国际问题研究院亚太研究中心副主任 廉德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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