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 东南网 > 国际> 国际评论 > 正文

专家称美法案禁政府采购中国通信设备涉对华歧视

www.fjnet.cn 2013-03-28 19:33  丁栋 来源:中国新闻网 我来说两句

原标题:专家称美法案禁政府采购中国通信设备涉对华歧视

中新社北京3月28日电 (记者 丁栋)美国总统奥巴马26日签署新法案,禁止多个政府部门购入与中国公司有关的通信、科技系统,以防出现“安全漏洞”。此间专家28日接受中新社记者采访时表示,此举在政治上实行“双重标准”,在安全上没有充分根据,在国际贸易上有失公平,或将破坏全球通讯设备市场的公平竞争。

根据新通过的联邦政府开支法案条款,美国商务部,司法部,国家航空航天局和国家科学基金会被禁止购入任何由中国政府“拥有、运营或资助”的公司制造和组装的通讯科技系统。

据分析,该法案将重挫联想、华为、中兴等中国电子通讯设备公司,使其在美国拓展市场的多年努力付之东流。

北京大学经济学院教授曹和平指出,这一做法“对自己是‘灯下黑’,对中国产品和设备放在聚光灯下审查”,是典型的“双重标准”。

去年,美国众议院情报委员会发布报告,敦促美国电信运营商不要与华为和中兴进行商业合作,原因是中国政府可能会对华为和中兴施加影响,从而不利于美国的国家安全。两家公司均否认了这一指控,华为发言人表示这样的说法“毫无根据”。

美国这份新通过的法案要求,上述机构在考虑购买信息技术系统时,应与执法机构一起对“网络间谍和破坏”风险做出正式评估。此前,美国一家电脑安全公司发表报告,指美国商界被黑客有系统及广泛地入侵,而在背后支持这种入侵行动的是中国政府。中国已就指控作出否认。

对此,曹和平表示,美国政府指责他国进行网络破坏,其标准是不透明和没有充分根据的。

中国国际贸易学会中美欧研究中心主任何伟文亦表示,该法案违反了世界贸易组织(WTO)的规定,对于在全球产业链采购的电子通讯设备行业而言,此举对全球市场的影响将是长远的。(完)

  • 责任编辑:黄晓夏
  • 打印
  • 收藏
  • 【字号
相关新闻
相关评论
页面无法找到
 
页面没有找到,5秒钟之后将带您进入首页!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