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 东南网 > 国际> 社会博览 > 正文

谷歌被指侵犯隐私 被德国处以欧盟最高额度罚款

www.fjnet.cn 2013-04-23 17:12  杨柳 来源:国际在线 我来说两句

据俄罗斯RT电视台4月22日报道,谷歌被指非法收集个人信息侵犯隐私,遭到德国隐私保护机构罚款14.5万欧元(约合人民币117万元)。

汉堡数据处理局(Data Processing Agency)决定对谷歌侵犯隐私行为罚款14.5万欧元,这接近于欧盟法律允许的最高罚款额。但汉堡数据保护和信息自由委员约翰内斯·卡斯帕(Johannes Caspar)对此感觉非常不满,他称罚款数额“完全无法”阻止谷歌这样的大公司滥用数据的行为。他说:“在数码世界中,当前保护个人隐私的法律无法阻止数据滥用行为,想用这种微不足道的罚款惩罚违反数据保护法的行为几乎不可能。”

卡斯帕呼吁欧洲出台新的数据保护法,允许对违反隐私法的公司征收相当于其净资产2%的罚款。这意味着,按照谷歌2012年收入,其最多要支付10亿美元(约合人民币62亿元)罚款。

卡斯帕所在机构2010年首次披露谷歌在德国收集个人数据,谷歌也承认其在2008年到2010年收集邮件、密码、照片以及网上聊天内容,为推出街景服务做准备。谷歌表示自己并非故意收集这些数据,现在已经将数据删除。(杨柳)

  • 责任编辑:林晨
  • 打印
  • 收藏
  • 【字号
相关新闻
相关评论
页面无法找到
 
页面没有找到,5秒钟之后将带您进入首页!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