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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确认识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
www.fjsen.com 2009-10-12 08:59   来源:红旗文稿    我来说两句

二、摆脱教条主义束缚是正确认识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的前提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前,由于“左”的思想的影响,我们的政策出现了偏差。生产资料公有化程度越高越好,个人消费品的分配越平均越好,这些原则被当作社会主义优越性的“标志”。但这种“标志”是脱离我国现实生产力水平的,注定要被社会实践所打破。因此,阐述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应当以现实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为基础。

有人可能会说,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早已作出结论,为什么不能把这个现成结论作为研究的出发点呢?这是一种糊涂观念。马恩列斯毛关于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的结论,其正确性是毫无疑义的。这个结论是他们在一定的历史条件下所作出的高度理论概括,为我们进一步研究这个问题提供了重要的理论武器。但是,由于这些经典作家受历史条件的限制,不可能对社会主义的发展道路和具体形式作出详尽的说明。例如,马克思和恩格斯所设想的社会主义社会,生产资料完全由社会直接占有,没有商品,没有货币。而我国的实际情况与此大不相同。如果用马克思当初的这些设想作为衡量我国现实的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的标准,那显然是不行的。因此,我们在运用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这些结论的时候,决不能只是简单地记取和背诵,而必须弄清这些理论产生的脉络,必须从实际出发。

今天,我国实行一系列适合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方针政策,如,建立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以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等等,都是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未曾遇到过的。以邓小平、江泽民、胡锦涛同志为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根据我国新时期的基本国情,根据当代世界的时代主题,遵循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作出了新的理论思考和战略决策,正是在这个意义上,我们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为当代中国的马克思主义。

三、透过现象看本质是正确认识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的钥匙

我们看待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要着眼于变化万千的社会现象,抓住事物的本质,对优越性作纯粹的考察。

首先,从经济生活方面来看,必须承认,战后西方国家由于劳动生产率大幅度提高,工人生活有了明显改善,我国人民的整体消费水平与其相比较还有很大差距。于是,有人被西方的物质生活所迷惑,在这些人的眼里,社会主义当然不如资本主义优越了。那么,究竟应该怎样看待这个问题?我认为,生活水平的高低,不能说与社会制度的优劣没关系。但是,社会制度优劣的比较应当是一种长期的战略性对比,是以一个社会形态全过程与另一社会形态全过程作对比,而不是某个短期阶段相对比。短期对比,很难说明两种根本不同的制度孰优孰劣。在资本主义发展的初期,率先实行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国家,其居民的消费水平不一定比其他国家好,但这不能证明资本主义制度在当时没有优越性。同理,在社会主义发展的初级阶段,也不能因为人民的物质生活水平还赶不上资本主义国家,就认为社会主义制度没有优越性。

其次,从政治生活方面来看,有人很欣赏资本主义的民主自由,认为在这方面资本主义比社会主义强得多。其实,空洞抽象地谈论民主和自由并没有多少实际意义。民主和自由作为政治概念,其具体内容是由特定经济基础和社会环境决定的,要受到各种条件的限制和制约。资产阶级民主,实际上是资产阶级实行政治统治的手段。如果有谁违背资产阶级的意愿,企图越过特定的轨道,就必然受到这种“民主”制度的制裁。这充分体现了资产阶级民主自由的虚伪性。三权分立、多党制不适合中国国情,移植过来只能把中国引向邪路。在社会主义条件下,民主自由的性质发生了根本变化,人民可以广泛地行使民主权利,充分体现社会最大多数人的主人翁地位,保证人民群众聪明才智得到最大限度的发挥。如果把两种民主制度从总体上加以对照,社会主义的民主无疑比资本主义的民主进步得多。当然,我们的民主形式在很多方面还不够完善,需要不断推进民主制度建设。社会主义具有一种调节、完善自身的能力,这也是它具有优越性的体现。

四、用发展和动态的眼光观察和认识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

社会主义制度一经形成,便具有相对的稳定性,但并不是就凝固不变了。在社会主义社会的不同阶段,整个经济制度和政治制度成熟的程度不同,因而优越性的特点、形式和体现的程度也不同。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的发挥必然要经历若干不同的历史发展阶段。当前,我国正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因此,对社会主义优越性的期望,起点也不能一下子太高,只有经过我们一步一步地努力,才能使人们获得越来越多的好处。经过改革开放30年的努力,我们已经实现了第一步和第二步战略目标,人民生活从总体上达到了小康水平,现在全国人民正加倍努力,向全面小康社会和第三步战略目标迈进。如果我们缺乏历史的眼光,采取超阶段的做法,把将来才能办到的事情,硬要拿到现在来办,其结果只能适得其反,欲速则不达。

我们要把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看作是一个发展的过程、探索的过程以及制度和政策逐步完善的过程。当然,其间不免会遇到各种各样的新问题和新情况。对于这种局面,邓小平同志早有预见。在1992年视察南方的讲话中,他一再强调,我们现在是在走一条新路,无论是制度,还是方针、政策都还不够成熟,不够定型。“恐怕再有三十年的时间,我们才会在各方面形成一整套更加成熟、更加定型的制度,在这个制度下的方针、政策,也将更加定型化。”所以,要经常“总结经验,对的就坚持,不对的赶快改,新问题出来抓紧解决”。(《邓小平文选》第3卷第372页)随着问题的不断解决,制度和方针、政策的不断完善和成熟,我们相信,现今对社会主义制度的一些疑虑,将逐步解除。

我们党所坚持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经验,为我们指明了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前进的方向。只要我们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就一定能够克服前进中的任何困难,把我们的国家建设成为一个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使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更充分地体现出来。(宫希魁 徐晓暖)

(作者单位:中共大连市委党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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