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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海防前线”到海峡西岸经济区主体地位的形成
www.fjsen.com 2009-10-12 10:20   来源:福建日报    我来说两句

在“特殊政策、灵活措施”的指引下,福建“大念山海经”,大胆探索工业企业、商业流通、金融和综合配套等方面的改革,城市经济改革蓬勃兴起,走在全国前列,创造了“‘松绑’放权”和发展民营经济的“泉州经验”。福建率先提出“‘松绑’放权”,扩大企业自主权,开了全国国企改革、政企分开之先河。在全力推进改革的同时,积极实现福建对外开放先行,发挥先锋示范作用。时任省委书记项南很早就主张厦门经济特区借鉴香港经验,建设祖国大陆第一个自由港。1984年2月,邓小平视察厦门,项南全力争取中央支持厦门的改革,请求把特区扩大到厦门全岛,并实施“某些自由港的政策”。1984年5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出文件,决定厦门经济特区范围扩大到全岛,实行自由港某些政策。1985年2月18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决定将长江、珠江三角洲和闽南厦漳泉三角地区开辟为沿海经济开放区。厦门市的同安县和泉州、漳州的部分县市共11个县(市)被列入沿海经济开放区范围,实行沿海开放城市的某些特殊政策。1986年,福建省委作出“加快开放改革步伐,大力发展外向型经济”的决议。经过数年努力,福建卓然确立了在全国对外开放中的前列地位,并推动福建经济发展进入充满活力和生机的阶段。

1988年3月,全国人大七届一次会议决定在广东、福建、海南建立改革、开放综合试验区,为进一步改革和开放积累经验。同年4月11日,国务院签发了《关于福建省深化改革、扩大开放、加快外向型经济发展请示的批复》,赋予11条特殊政策,鼓励福建“进行综合改革试验,在改革、开放中先行一步”,并批准厦门市实行计划单列,赋予省一级的经济管理权限。福建全省由此走向综合改革试点的前沿。福建根据中央赋予的改革开放综合试验自主权,进行城乡改革开放的综合配套试验,其中石狮综合改革试验、三明集体林区综合改革试验颇为典型,为全省改革和建立新的经济体制提供了宝贵经验。1989年5月20日,国务院作出《关于在福建省沿海地区设立台商投资区的批复》。设立台商投资区,为福建扩大闽台交往和经贸合作提供了有利条件,进一步促进外向型经济的发展。1992年,国务院批准南平、龙岩和三明等为对外经济开发区。至此,福建形成多层次、全方位、宽领域的开放格局,成为全国对外开放程度最高的区域之一。

◆海峡西岸经济区战略构想的提出和实践

经过多年的改革开放,福建应用中央赋予的特殊政策,取得了很大进步。进入上世纪90年代以后,福建省委清醒地看到,与先进省市比,仍有很大差距。究其原因,除了原来基础差、起点低的客观因素外,最主要是思想不够解放。1992年1月下旬,福建省委召开对外开放工作会议,作出了《加快综合改革实验,进一步扩大开放,推进外向型经济发展的决定》,并确定了“南北拓展、中部开花、连片开发、山海协作、共同发展”的开放开发战略。

1992年8月,省委、省政府提出加快闽东南地区开放开发。同年10月,江泽民总书记在党的十四大报告中正式提出“闽东南”这一概念,并把它列入加速开放开发的重点地区之一,突出了闽东南在全国开放开发格局中的地位。10月底,省委五届七次全会作出了加快闽东南开放开发的战略部署,指出“在战略布局上必须突出闽东南,以厦门经济特区为龙头,加快闽南三角地区、闽江口和湄洲湾地区开放开发,逐步形成海峡西岸的经济繁荣带”。闽东南开放开发战略的确立,标志着加快福建改革开放进程的龙头已由厦门经济特区扩展到闽东南地区。这是福建改革开放进程中探索发展路径的又一重大阶段性成果。其实质是通过加快福建沿海发展,让福建这一块经济最活跃的投资热土能够在对外开放、闽台合作、区域发展、体制创新等方面走在全省前头,并通过梯度推进、山海协作,实现经济起飞,带动全省发展。它的确立和实施,对推动福建改革开放进程具有重要意义。

1995年,在充分考虑福建对台优势和港口优势的基础上,省委进一步提出了建设海峡西岸繁荣带的设想。随着实践的不断深入,“繁荣带”不仅局限于沿海,而是逐步扩大到福建全省以及福建周边地区,“繁荣带”建设内容也更宽更广,涵盖闽台合作、外经外贸、区域发展、产业发展等各个领域。海峡西岸繁荣带战略,还为2004年福建确立海峡西岸经济区战略奠定了基础,做了许多前期探索。

2001年福建省第七次党代会提出了新世纪初着力构建福建发展的“山海协作、对内联接、对外开放”三条战略通道这一重大决策,旨在“跳出福建直追,走出福建发展”,改变过去由于经济底蕴不足和过分依赖外来投资而形成的不甚合理的产业结构和地区经济格局,增强发展后劲。党的十六大后,中央提出了科学发展观等一系列重大战略思想,福建省委、省政府贯彻中央精神,重新探索自身的发展定位。在调查研究和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和建议的基础上,时任福建省委代书记、省长卢展工在2004年1月召开的省十届人大二次会议上,提出建设对外开放、协调发展、全面繁荣的海峡西岸经济区的战略构想。这一战略构想,符合福建实际,凸显了福建的区位特点和对台优势,准确锁定了福建的发展目标和定位。为推进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2004年11月4日,省委颁发《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纲要(试行)》。2005年1月24日,省十届人大三次会议通过《关于促进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的决定》。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由构想上升为人民意愿,成为全省人民的行动指南和追求目标。2005年11月召开的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明确提出,“支持海峡西岸和其他台商投资相对集中地区的经济发展,促进两岸经济技术交流和合作”。在2006年3月召开的十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上,“海峡西岸经济区”战略第一次写入政府工作报告,并纳入国家“十一五”规划纲要。2007年1月,福建省十届人大五次会议批准了《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纲要》。2007年10月15日,在党的十七大上,“海西”首次写入党的全国代表大会报告,胡锦涛总书记在报告中再次重申:“支持海峡西岸和其他台商投资相对集中地区经济发展。”至此,海峡西岸经济区从区域战略上升为国家战略,从局部共识上升为全局共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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