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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建立首批示范点的决定
www.fjsen.com 2009-10-15 09:50   来源:东南网    我来说两句

闽委宣〔2009〕65号

关于建立福建省首批

“省级理论进基层示范点”的决定

各设区市委宣传部、各有关县(市、区)委宣传部、各有关高校:

党的十六大以来,为推动理论宣传大众化、通俗化,全省各地市在城乡、企业、机关和校园普遍建立了一批“理论进基层联系点”。各地以此为平台做了大量的工作,呈现了许多新做法,并形成了新经验,有力地推动了基层理论武装工作的广泛深入开展。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提出的“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宣传普及活动,推动当代马克思主义大众化”的战略任务,规范、提升理论进基层联系点制度,总结推广基层理论工作创造的新做法、新经验,经研究,决定在福清市等9个县(市、区)和2所高等院校建立首批“省级理论进基层示范点”(名单附后)。

“省级理论进基层示范点”要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高举旗帜、围绕大局、服务人民、改革创新”的总要求,认真贯彻落实用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最新成果武装全党、教育人民的战略任务。要紧密联系基层干部群众和青年学生的思想工作实际,采用基层干部群众和青年学生喜闻乐见的形式,广泛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宣传普及活动,不断提高科学理论的认知、认同度;要紧密联系基层干部群众、青年学生关注的社会热点难点问题,大力宣传普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不断增强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信念;要围绕党和政府的中心工作,把宣传普及工作与促进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结合起来,不断增强科学理论指导实践的说服力;要着力民心、民生,把宣传普及工作与释疑解惑、排忧解难有机统一起来,不断提高科学理论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影响力、感染力。

面向基层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宣传普及活动,是贯彻落实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武装全党、教育人民战略任务的重要举措,更是宣传思想文化系统的重要职责。省级示范点所在地的党委和宣传部门,要关心、支持示范点的工作,积极提供必要的政策、环境支持和资金投入,逐步建立和完善宣传普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长效机制,扎实推动理论武装工作在基层的贯彻落实,为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提供强大的思想保障和智力支持。

附件:福建省首批“省级理论进基层示范点”名单

中共福建省委宣传部

2009年6月30日

附件:

福建省首批"省级理论进基层示范点“名单

福州市:福清市

厦门市:思明区

漳州市:芗城区

泉州市:丰泽区

三明市:将乐县

莆田市:荔城区

南平市:建阳市

龙岩市:新罗区

宁德市:蕉城区

高 校:福建农林大学、华侨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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