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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方位坚韧廉政体系的构建方略
www.fjsen.com 2009-10-30 10:27  周淑真 来源:    我来说两句

名家简传

周淑真教授,现为中国人民大学国际关系学院中外政治制度专业博士研究生导师,中国人民大学当代中国政党研究中心副主任,兼任中国统战理论研究会政党理论研究基地负责人、第十届北京市政协常委、全国统一战线理论研究会常务理事、北京市统一战线理论研究会副会长、中央社会主义学院兼职教授、中央统战部《中国统一战线历史》编撰顾问。主要学术研究领域为政党和政党制度比较研究、中外政治制度研究,当代中国政治、中国政党、民主党派、统一战线研究等。主要著作有《政党和政党制度比较研究》、《中国青年党在大陆和台湾》、《中国民主党派的历史和现状》、《中国民主促进会、中国致公党、九三学社、台湾民主自治同盟历史研究》、《世界政党执政兴衰成败研究》等。

廉政建设的起点:人性设定与廉政政策制定

历史和现实都表明,不受监督的个人、不受监管的权力、不受监控的环境,必然导致腐败。加强廉政建设,进一步做好反腐败工作,就必须从腐败的根源入手,必须以清除腐败的内因为根本。

腐败现象的产生与人的求利动机有直接关系。人的求利动机是导致腐败行为发生的根源性动力,而腐败收益大于腐败成本是导致腐败行为发生的直接驱动力。按照经济学里“经济人”的假设,人们做任何事情,都像经营生意,均以营利为动机,都要审时度势,考究成本,估量价值,权衡利弊。在一定意义上讲,官员也是生意人,只不过他们是在政治市场上“做生意”。官员在面对行贿、贪污或公正、清廉,同样会做出类似商人一样的考究――我该为此付出多大的成本,又能在其中获取多少的利益。如果腐败的收益远远大于成本,许多腐败分子就敢于跃跃欲试,甚至铤而走险。

以往的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我们预先简单地将官员假定为人民的公仆,他们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事实上,在存在分工和家庭的社会条件下,任何人(包括官员)都是“经济人”,都在为改善自身的生存条件而奋斗。在存在社会分工的社会里,从政为官就是一种职业,是其获取生活资料和实现抱负的事业,因此为官者也必然要通过这种职业来获取利益;在存在家庭的社会里,官员与普遍百姓一样,也必然要考虑自己及其家庭成员的生活状况,也会千方百计地去为改善自己和家庭成员的生活条件而工作。

由于官员手中握有政治权力,掌握着有关经济社会发展等重要问题的决策权和重要的人事任免权,于是,官员就有了利用掌握的权力以谋取私利的可能。而要防止官员的权力不被滥用,在开展反腐败工作时,首先就需设定官员们可能滥用权力(即求利为本,服务为次)。加强廉政建设,就需针对这种“求利”动机,一方面激发人们去“合法获利”,另一方面要遏制人们的“损人利己”。


责任编辑:赵舒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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