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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机关如何为新农村建设服务
www.fjsen.com 2009-11-02 08:49   来源:人民网    我来说两句

二、充分发挥反腐惩贪职能,积极查处农村职务犯罪案件,促进基层党风廉政工作,为新农村建设营造一个良好的廉洁服务环境。

基层乡村干部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领头雁和关键所在,加强农村的党风廉政工作和干部队伍建设至关重要。近年来,由于种种社会因素影响,农村群众聚众闹事、越级上访等与整体安定社会环境不协调现象时有发生,其原因虽然是多方面的,但综合分析,“村官”职务犯罪所引发的矛盾是影响农村稳定和新农村建设的一个重要因素。所以,基层检察机关要发挥法律监督工作优势,把查处“村官”职务犯罪,作为促进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和经济发展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在办案和工作中突出三个重点:

一是把影响党群关系、农村稳定的“村官”贪污、挪用国家扶持农业各种专项资金案件;发生在农村土地征用、承包、拍卖、补偿过程中的职务犯罪案件;涉及农村救灾、优抚、扶贫、移民、救济等影响政府形象和政策兑现的职务犯罪案件;失职、渎职导致农民遭受重大损失等类案件作为查处惩治的重点,及时查处,坚决惩治,全力维护农民和农村集体利益,促进新农村经济发展和和谐稳定。

二是在办案中既要注重办案的法律效果,又要注重办案的政治效果、社会效果和经济效果,重视检察工作的延伸作用。办案的同时,要帮助农村理顺财务,堵塞漏洞。建章立制,建立对农村基层干部权力监督的长效机制,通过办理案件,协助农村基层组织进行规范化管理,实现农村的长期稳定、和谐。

三是把预防“村官”职务犯罪作为服务于新农村建设的切入点。积极开展预防工作进乡村活动,把预防职务犯罪网络向农村延伸,在基层乡镇政府建立农村预防工作联络点,发展村级预防网络成员,适时进行培训,建立乡村预防信息互通机制和工作机制;开展“送法进村”、“送法进企”、“送法进校”等活动,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供法律服务。各检察职能部门要整合力量,下乡进村进行法律宣传,接受群众法律咨询,引导农民群众学法、知法、守法、用法,及时排查和化解农村各种矛盾和纠纷,为群众提供实实在在的法律服务;围绕农村重点村镇公路、电力、通讯、水利等建设项目开展法律监督和农村干部法制教育活动,与建设单位密切配合,开展形式多样、富有实效的法律监督活动,努力实现“工程优质,干部优秀”,让农村各个建设项目真正成为惠及广大农村百姓的“民心工程”,使人民群众的实事和利益受到法律保护。


责任编辑:赵舒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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