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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内民主的新认识新发展
www.fjsen.com 2009-11-03 10:16  林 强 来源:东南网    我来说两句

把民主和团结联系在一起,是新形势下发展党内民主的新思路

《决定》强调,“以党的坚强团结保证全国各族人民的大团结”,这既是我们党历史经验的总结,又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和很强的针对性。

中国共产党的团结,党和人民的团结,各族人民的团结,是我们的事业取得胜利的基本保证。这是我们党领导全国各族人民进行革命、建设和改革的一条重要经验,也是毛泽东思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一个基本观点。

为了实现全党、全国的大团结,《决定》要求,一方面必须充分发展党内民主,确保党员按照党章规定充分行使党内民主权利,另一方面必须坚决维护中央权威,坚决维护党的团结统一。这二者是相辅相成、相互促进的。党内民主是党的生命和活力之源,是民主集中制的政治基础;坚持党和国家的统一,维护中央权威,是贯彻民主集中制的内在要求,是全党、全国人民最高利益所在。维护中央权威,最重要的是坚持全党服从中央,严守党的纪律特别是政治纪律,保证中央政令畅通。历史的经验教训和现实状况都说明,只要党是团结统一的,整个国家的团结统一就有坚实的基础和保证。在我国改革发展进入关键阶段,面对错综复杂的国内外形势和艰巨繁重的改革建设任务,维护党的团结统一显得尤为重要。

制度具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和长期性。没有制度作保证的民主不是真正的民主。因此,发展党内民主重在制度建设。《决定》在深入总结近年来党内民主实践的基础上,深化、细化“三大”制度(即党的领导制度、党的代表大会制度和党内选举制度)和“一大”机制(党内民主决策机制),形成了一整套党内民主的制度安排,必将有效地推进党内民主建设,不断提高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

(作者为省委党史研究室研究员)


责任编辑:赵舒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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