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及时有效化解行政争议 促进首都和谐社会建设
——纪念《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实施十周年
www.fjsen.com 2009-11-03 11:22  刘敬民 来源:北京日报    我来说两句

(四)行政复议能力建设逐步加强。加强行政复议机构和充实人员。2006年市政府法制办增设复议应诉指导处,一些区县和行政复议案件较多的部门设立专门机构,人员得到充实。开展行政复议人员业务培训,推行行政复议人员资格管理制度。全市已有606名同志通过考试取得行政复议人员资格证书。创办《北京市行政复议案例选编》,引导行政复议人员积极开展复议工作研究,逐步掌握办案规律,不断提升行政复议人员能力。推进行政复议信息化建设,北京市行政复议信息管理系统正式启用,初步实现了全市行政复议办案、监督、统计、评价等各项业务网上运行。

北京市贯彻落实行政复议法的十年,是实践行政复议及时有效化解行政争议、促进首都和谐社会建设的十年。我们感到,做好行政复议工作必须始终做到四个坚持:一是坚持以人为本、复议为民。通过复议案件受理和办理,保障人民群众的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用人民群众听得懂、看得见、易接受的方式开展行政复议工作,实现社会公平正义。二是坚持有效化解行政争议。把是否有效化解矛盾作为衡量行政复议办案质量的重要标准,关注个案效果和社会整体效果相结合,最大限度减少不和谐因素,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三是坚持体制机制创新。积极探索和完善行政复议审理机制,保证行政复议权威性、专业性、公正性;积极探索案件办理、审理方式的多样化,发挥行政复议高效、便捷的优势;探索符合行政复议特点的结案方式,使行政复议在有效化解行政争议、促进社会和谐方面始终充满活力。四是坚持加强行政复议能力建设。重视对行政复议人员的培训,提高行政复议人员的工作能力;重视行政复议信息化建设,不断提高办案手段的科学化和规范化水平。

二、充分认识新形势下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作用的重要意义

行政复议法律制度集合了效率与公正要求,以其高效、便捷、方式灵活、成本低廉等制度优势,在化解行政争议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并在不断适应新形势新要求中进一步丰富和完善。党的十七大把“更好保障人民权益和社会公平正义”、“法治政府建设取得新成效”列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的新要求,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再次强调要“健全党和政府主导的维护群众权益机制”,我们必须进一步深刻认识、努力把握行政复议在化解争议方面的重要作用,更好地促进首都和谐社会建设。


责任编辑:赵舒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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