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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源头上防治腐败的四个逻辑环节
分制权力 规范权力 监督权力 公开权力
www.fjsen.com 2009-11-19 10:08  张增田 来源:检察日报    我来说两句

四方面制度共同构成从源头上防治腐败制度体系

反腐败治本抓源头工作集中表现为制度建设,即建立健全权力分配、作用边界及其运行过程的制度体系,并推向法制化。

根据上述逻辑环节,从源头上防治腐败,不管是领导决策层还是具体执行层,不管是政治领域还是经济领域、文化领域与社会领域,不管是影响面广的工作领域还是专门的工作方面,不管是综合性工作部门还是专业性工作机构,不管是涉及体制问题的还是只涉及制度层面的,其主要工作可统统归为四个方面的制度建设。即根据分解制约原则,找准产生腐败的关键部位和环节,建立健全分制权力的制度;根据明确具体原则,找准规范空白和乏力之处,建立完善的规范权力制度;根据关口前移原则,瞄准监督效力,建立健全监督权力的制度;根据公开透明原则,着眼方便快捷,建立完备的权力公开制度。

四个方面的制度共同构成从源头上防治腐败的制度体系。在此过程中,具体层面所开展的制度改革创新固然应得到鼓励和支持,但领导机关所作的统一部署和指导也不可或缺。遵循同一的逻辑进程,经过上下和各个领域的共同努力,相信从源头上防治腐败的工作一定能取得更为显著的成效。

(作者系中国科技大学廉政研究中心副教授)


责任编辑:赵舒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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