着力强化五个能力建设 全面提升维护稳定水平
2009-12-02 16:04:36 来源:求是 责任编辑:赵舒文 我来说两句 |
迅速控制局势,尽快平息事态。处置群体性事件,必须做到发现要早、化解要快、处置妥当、防止蔓延,力争取得最佳的处置效果,把对社会稳定的影响和危害减小到最低限度。一旦发生重大群体性事件,要坚持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努力确保事态不扩大、不升级、不激化。处置群体性事件,要十分讲究政策方法,特别是对群众反映的利益诉求,要及时报告党委、政府妥善予以解决,切实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处置中,要多做宣传、解释、说服、疏导工作,着力缓解群众情绪,引导群众以理性合法的形式表达利益诉求、解决利益矛盾、维护自身权益。对插手群体性事件、蓄意制造事端的幕后组织者以及实施打砸抢烧的违法犯罪分子,要及时固定证据,依法坚决打击处理,切实维护法律的权威和尊严。 健全指挥机制,提高处置水平。各级公安机关领导同志要不断总结指挥处置重大突发事件的经验教训,切实加强对重大突发事件规律特点的研究,提高现场指挥、临机决断、依法处置的能力和水平。要健全统一指挥、反应灵敏、协调有序、运转高效的应急指挥机制,明确各部门、各警种的职责任务,着力提高应急指挥效能,形成处置重大突发事件的整体合力。要大力加强应急处突专门力量和装备建设,不断完善处置预案,强化实战演练,提高应急处突能力。 树立现代传播理念 着力提高与社会公众沟通能力 互联网等新媒体的兴起,使社会舆论环境发生了重大而深刻的变化,积极研判、回应网络舆情,提高与社会公众沟通的能力,已经成为加强公安机关能力建设的重要任务。必须把积极应用网络平台,加强与人民群众的信息沟通,正确引导网络舆情,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努力拓宽信息化条件下加强和改进公安机关舆情引导工作的新路子。 及时发布信息,公开事实真相。一起重大事件的处置工作,包含现场处置和舆情引导两个重要环节。要在及时、准确地做好事件、案件现场处置工作的同时,高度重视舆情工作,及时发布权威信息,公开说明事件真相,努力取得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要按照信息公开、依法行政的要求,深化警务公开,在不影响侦查破案的前提下,凡是可以向社会公开的信息都要及时公开,切实提高警务工作的透明度,满足群众的知情权,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完善工作机制,正确应对舆情。要建立健全重大涉警舆情快速反应机制和沟通协调机制,一旦发生重大突发事件,迅速启动应急处置机制,相关部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要建立健全舆情会商研判机制,坚持早发现、早应对、早引导,及时澄清事实,将有可能酿成重大舆情危机的不稳定舆情苗头化解在萌芽状态。流言止于公开,谣言止于智者。要进一步完善公安机关新闻发布制度,确保一旦发生重大涉警舆情,能够在第一时间客观公正地发布权威信息、公布真相、引导舆论,把握主动权。 注重公众需求,提高沟通能力。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在公安机关和社会公众之间的桥梁和纽带作用,加强同媒体的联系沟通,主动向媒体介绍公安工作情况,尽可能地为其采访报道提供便利,满足其对公安新闻素材的需要,同时要自觉接受舆论监督,最大限度地争取媒体对公安工作的理解和支持,确保媒体客观报道、公正报道。要改进公安新闻宣传的内容和形式,善于把公安工作中生动鲜活的内容以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传播于众,不断增强公安工作的影响力、感染力,努力为公安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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