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代坊市制度及其历史定位
www.fjsen.com 2009-12-08 15:12 肖建乐 来源:光明日报
我来说两句
在当时的历史条件下,坊市制基本上能够满足城市居民经济生活的需要,对于唐前期城市经济的恢复和发展也具有积极的作用。唐代前期,城市中主要居住着封建官僚、军队及其家属以及一些服务人员。在均田制的土地制度和租庸调制的赋税制度下,这些人所需的农副产品大都通过俸禄直接获得,而不用经过商品交换。此外,手工业品也大都由官府手工业生产,私营手工业者很少,所生产的手工业品大多也无需经过市场交易。因此坊市分离的封闭格局在方便城市管理、有利于社会秩序稳定的同时并没有对这些城市居民的生活造成过多影响。另外,尽管坊市制的突出特征之一是将市场交易局限在市中,交易地点有严格的限制,然而实际上,在实行坊市制的唐代前期,即使是长安的坊中,也仍有一些私下的商业活动存在。例如长安宣阳坊有彩缬铺,升平坊里门有“胡人鬻饼之舍”。还有一些走街串巷、在坊内流动的小商人,如见诸史书的“邹骆驼,长安人,先贫,尝以小车推蒸饼卖之”。这些商业活动也有助于便利坊内居民的不时之需。
通过上述分析,我们可以看出盛唐以前的坊市制,与均田制等农本社会管理体制相适应,促进了社会的稳定和城市的发展。在唐前期,这一制度的积极作用是主要的,只是到了唐代中期,随着农业生产工具的改进、农田水利建设的发展特别是江南等地区的开发,整个社会经济呈现出繁荣的景象,从而为城市经济的发展繁荣以至于突破原有的坊市制度提供了物质和生产力上的准备。随着商品经济的逐步发展,坊市制失去了赖以存在的基础,中国传统城市随之进入了开放式的发展阶段。
(作者单位:云南民族大学经济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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