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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金融机构的公众责任
www.fjsen.com 2009-12-10 08:11  罗 熹 来源:红旗文稿    我来说两句

1. 从全社会角度看,金融活动直接影响社会的总体效用和价值判断

随着货币向信用化方向发展,特别是货币功能与货币价值的分离,金融活动逐步脱离实体经济,形成独立的形态和运行方式。最终,金融活动将所有性质迥异的事物化为同一可计算的量,使一切形形色色的东西归于一致,最直接最有效地实现了社会价值平等的诉求。与此同时,金融也开始对社会经济产生制约和控制。伴随着一切特性和价值的货币化,物的价值乃至人类自身的价值都要由货币符号来体现,金融活动已经渗透到整个社会文化的内部,货币已经成为一切价值取向的目标。任何社会经济成员,无论是否参与金融活动,都要受到金融活动的影响。这种影响并不以经济成员自身的感受为标准,而是直接以社会财富象征和社会效用变动的形式出现,从而使得社会成员不得不被动接受这一影响的存在,并为此做出反应。

2. 从经济运行角度看,金融机构发挥着很多不可替代的基础性功能

现代金融机构的功能早已超出货币信用媒介本身,在经济运行中发挥着很多不可替代的重要功能。第一,金融机构是社会资金配置的工具。金融机构通过各种信用方式聚集资金,然后再发放出去,这除了使资金从社会盈余部门向赤字部门转移,还通过金融机构的风险收益甄别活动,促使资金向收益率最高的领域流动,促进企业的优胜劣汰。第二,金融机构行为影响宏观调控的效果。由于金融机构以货币为经营对象,金融机构放宽或者收缩信贷标准,直接影响货币创造机制,因此货币政策的效果就与金融机构的活动密切相关。例如,在这次金融危机中,欧美央行通过降息向市场释放流动性的努力,就因为银行的惜贷行为而使效果大打折扣。第三,金融机构为社会提供风险管理服务。社会经济中永远存在着不确定性,但大多数人又天生厌恶风险,金融机构则为人们提供了识别、分散、转移风险的工具和手段,如保险、期权期货等。特别是保险,不仅可以分散风险,还可以解决一些社会问题,如养老、应急管理问题等等。最关键的,金融机构通过其风险管理活动,为参与主体提供了安全保障,为社会提供了稳定机制。

3. 从微观经营模式看,金融机构自身特殊经营模式蕴含着巨大的风险外部性

与一般企业相比,金融机构具有特殊的经营模式。一是外生的高负债。金融业是典型的高负债行业,特别是银行,由于最低资本充足率要求只有8%,因此绝大多数银行的资产负债率都在90%以上,而大多数非金融行业的资产负债率都只有50%左右。最关键的,其他行业企业的资产负债比率都是经过市场选择自发形成的,唯独银行的资产负债比率是外生设定的。二是客户与债权人身份的双重性。储户或者说存款人既是客户又是债权人,但是银行债权人数量众多且比较分散,存在大量的搭便车行为,这又使得它们无法有效发挥债权人的监督职责。这样,金融机构的公众性与公众对金融机构监督的无效性之间,就出现了一个天然的矛盾。三是金融机构之间关联性强。金融行业,无论是银行、证券还是保险,其资产的内在来源是一致的,主要表现为各种形式的货币。金融资产的同质性,一方面有利于不同金融部门的资产转换,加快资产配置的效率;另一方面,金融资产之间的强关联度,导致风险极其容易在不同金融机构之间传递,引发全面危机。


责任编辑:赵舒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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