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距韦拔群遇难牺牲已有五十多年,英雄的容貌完整地保留在人们的头脑中似乎十分困难。东兰县委党史办在多方鉴别核实难于取得完全统一意见的情况下,于1984年10月23日向县委打报告,建议县委提请自治区党委交有关部门对邕宁县档案馆寄来的照片进行技术鉴定,以便作出准确无误的定论。10月25日,东兰县委以兰报[1984]31号文向自治区党委上报《关于要求对韦拔群同志遗照(未定)进行技术鉴定的请示》。广西党史办对此项工作极为重视,及时将有关照片和材料委托中国科学院古脊椎动物与古人类研究所作技术鉴定。该所鉴定后得出的结论是:“该可疑放大头像很难排除不是烈士生前的头像。”为慎重起见,该研究所专家建议广西区党史办将此鉴定意见提交安徽省公安厅技术科、广西公安厅法医部门复核。1985年1月13日,广西党史办致函安徽省公安厅,请求帮助对这张照片进行技术鉴定。1985年3月30日,安徽省公安厅第四处将法医徐文龙3月29日的鉴定意见函复广西壮族自治区党史办,大意为:根据收到的三幅包括韦拔群烈士被害后断离头像、二人合影中高个子像及合影中高个半身放大照片,运用形态观察,按人类学方法,将头部有关测点分别转移到两份透明纸上进行分析,得出的结论为:“所研究的两幅照片面相非常接近。”
东兰县方面从科学技术鉴定的结论中看到了希望,于是组织力量开展更加广泛深入的调查核实工作。1985年,东兰县委党史办陆秀祥、黄语录、黄大伦等,除了在东兰、巴马、凤山再作具体调查外,还到南宁、邕宁、龙州、广州、合肥等地调查。在邕宁县,陆秀祥和黄语录在百济、那楼等地几经辗转,一待就是半个月。广州农民运动讲习所旧址纪念馆和广西壮族自治区档案馆、展览馆同时给予了密切配合,有关工作人员不厌其烦地翻阅档案,但终未找到确切证据。
对韦拔群这位有影响的党史人物的照片鉴别和确认的意义非同寻常。虽然所掌握的线索皆予以了调查核实,现代科学技术手段同样利用了,形态观察、技术鉴定结果似乎对韦拔群的生前相貌明朗化。但鉴于未能确认那张照片上戴黑纱的高个子就是韦拔群,以及双人照片何时何地拍照、拍照的历史背景等证据,因此,有关部门认为还是以原有的、人们所公认的韦拔群画像为准,这样不会影响他的光辉形象,因此韦拔群生前的真实相貌至今仍是未解之谜。
20世纪70年代和90年代先后摄制的《拔哥的故事》、《韦拔群》等影视剧,只是按照人们对韦拔群形象的大致印象和传说来物色挑选扮演韦拔群的演员的。
韦拔群烈士的妹妹韦武丁生前说,拔哥过去到过上海、广州、贵州、南宁、桂林等地,按理说当时他应该照过相,但他革命时走南闯北,斗争又那么残酷,再说我们家曾被反动派烧杀掳掠,前后就有13人遇难,哪能保留下他的照片呢?诚然,尽管《人民军队早期将领(一)》纪念邮票上韦拔群烈士的形象只是画像,但已能足够体现党和政府及人民对革命先烈的敬仰和怀念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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