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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结构要与经济结构相协调
www.fjsen.com 2009-12-15 15:49  朱佩娴 来源:人民日报    我来说两句

国家行政学院主办、国家行政学院社会与文化教研部承办的“2009年全国行政学院系统社会建设与社会体制改革研讨会”近日在北京召开。与会者围绕社会体制改革与创新、社会组织与社区建设、社会福利与保障制度等当前社会建设中的重点和难点问题进行了讨论。

与会者认为,当前,我国正处于从传统社会向现代社会的转型期。伴随着经济体制的转变和经济结构的调整,社会结构也发生了深刻的变化,主要表现为人口结构、家庭结构、就业结构、城乡结构和阶层结构的变化。然而,由于我国社会体制改革尚未完全到位,社会结构与经济结构出现了结构性矛盾,社会矛盾不断产生。因此,我们必须在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基础上,把社会建设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

与会者提出,社会建设不仅是传统意义上的“科教文卫体”建设,而且包括社会组织的形成、社区服务的提供、社会工作的开展、社会管理的规范等。当前,社会建设的重点是理顺国家与社会的关系,促进政府职能转变。应改革现有的社会职能行政化倾向,让社会组织承担更多的社会管理与服务职能,实现政府行政功能同社会自我管理功能的互补、协调与联动。为此,应大力培育社会力量,发展社会组织和中介机构,增强城市社区和农村自治组织的自我管理能力。


责任编辑:赵舒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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