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建“大调解”工作体系 有效化解矛盾纠纷
www.fjsen.com 2009-12-16 10:58 王怀臣 来源:求是
我来说两句
二、全面构建“大调解”工作体系,打造网络健全、保障有力的工作新平台
构建党委、政府统一领导,条块结合的“大调解”工作格局。我省各级党委、政府把构建“大调解”体系列入全局工作,纳入工作目标管理,记入领导干部政绩档案。省、市(州)、县(市、区)、乡镇(街道)成立了党委、政府领导任组长的“大调解”工作领导小组,各有关部门成立了主要负责人任组长的工作领导小组,全面加强本地区、本部门(行业)矛盾纠纷“大调解”工作的组织领导,协调解决“大调解”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各级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坚持“一把手”负总责,带头接访下访,带头包案调处,有力地推动了“大调解”体系的建立,有效地化解了矛盾纠纷。
健全横到边、纵到底、全覆盖的“大调解”组织网络。我们在市(州)、县(市、区)、乡镇(街道)建立了“大调解协调中心”,在村(社区)建立调解室,形成了纵向五级“大调解”协调联动的工作平台,横向覆盖各部门、各行业和社会管理各个方面的调解组织网络,做到了“哪里有人群,哪里就有调解组织;哪里有矛盾,哪里就有调解工作”。
建立人员充实、经费充足的“大调解”工作保障机制。全省各级政府将调解工作经费、调解员工作补贴、司法救助资金纳入同级财政预算统筹安排,有关部门也安排专项资金解决本部门调解工作经费,落实专门办公场所,配齐配强相关工作人员。各级“大调解协调中心”主任由党委分管政法综治工作的领导担任、并按同级副职配备一名专职副主任,负责日常工作。全省新增配“大调解协调中心”专职副主任2568人、新增专兼职调解工作人员11309人;全省各级财政已拨付调解工作经费、调解员工作补贴、司法救助资金1亿多元,做到了“有场地做事、有专人干事、有经费办事”,有力地保障了“大调解”工作的顺利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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