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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铜仁:村级民主管理“三会”制的探索与实践
www.fjsen.com 2009-12-17 08:56  陈云 来源:人民网    我来说两句

4、健全保障制度。为使“三会”制真正落到实处,充分发挥其在村级事务管理中的作用,铜仁地区建立健全了相应的配套制度。一是健全村党支部、村民委员会工作制度、村财务管理制度、村务公开制度、村委会工作报告制度和民主评议制度、村干部离任审计移交制度、公章使用保管制度等,明确“三会”组织及其他村级组织的关系。二是完善村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村民会议和村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三是建立村干部“双述双评”制度,每年由乡镇党委组织党员、群众对村级班子、村干部进行民主评议,村干部既向乡镇党委述职又向群众述职,既接受组织评价又接受群众评议,评议结果及时反馈到村,帮助村干部改正不足,并作为村干部去留、奖罚的重要依据。四是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和督查制度,定期召开联席会,研究和解决实施“三会”制过程中遇到的各种问题。坚持每半年开展一次自上而下的督查,认真查找村级民主管理工作存在的薄弱环节,提出改进意见,解决带有全局性、倾向性的问题,畅通群众反映意见和建议的渠道,及时化解社会矛盾,维护农村稳定。

“三会”制是相互牵制,相互促进的村级民主管理体系,它的核心可以表述为:组织成员群众挑选,实行民主选举;重大事项全民议定,实行民主决策;各项村务全程公开,实现民主管理;财务收支阳光运作,实行民主监督。

【实践成效】

1、发挥了村级党组织的领导核心作用。铜仁地区在推行“三会”制过程中,始终强化村级党组织的领导核心地位,明确规定“三会”组织必须在村党支部的领导下,按照“先党内后党外、先党员后群众”的原则开展村务工作。从制度上强化了村党支部在村务决策、管理、监督工作中的领导权,从程序上进一步细化了党支部、“三会”组织在村级事务管理中的职责与权力,有效地规范了充满活力的村民自治方式,强化了村党支部的领导核心地位。万山特区高楼坪乡青年湖村监事会参与林权制度改革和集体土地流转的事前监督,对村级财务进行查核,给群众一个明白。村党支部书记杨再林深有感触地说:“过去村民总是怀疑村里账务不清,怀疑村干部捞了好处,现在有了‘三会’,群众消除了疑虑,干部保证了清白,党支部在群众中的公信力和权威性就自然高了,工作也好做了”。

2、保障了人民群众当家作主。“三会”制在程序操作上自始至终尊重群众、相信群众、依靠群众,切实落实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把村级事务决策、管理、监督与群众的切身利益紧密联系起来,体现了群众的主体地位,增强了村干部的群众观念,改变了“拍脑袋”决策、“霸王硬上弓”强迫命令、“一言堂”独断专横等工作方式,有效防止了盲目决策、随意管理、暗箱操作、缺乏监督等现象。沿河自治县淇滩镇29个村中,2007年度通过村民代表大会讨论决定的大小事务176件,其中174项得到准确及时贯彻落实,2件未能按村民代表大会决定执行,经村理事会、村监事会报村民代表大会讨论决定取消。广大群众深有感触地说:“以前,村里大小事务都是‘干部说了算、代表陪着干、群众旁边站’,往往是‘干部定任务、代表当说客、群众犯嘀咕’;现在,村务完全置于监事会的阳光监督之下,我们真正当家作主了,随时知道村里工作开展情况。”


责任编辑:赵舒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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