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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尚立:政党、政党制度与现代国家
——对中国政党制度的理论反思
www.fjsen.com 2009-12-18 11:08   来源:人民网    我来说两句

三、中国政党制度与国家建设

在中国,伴随着传统帝国体系的危机、动摇和崩溃,现代政党得以萌芽、诞生和发展。在这个过程中,政党要么以肩负领导革命,推翻专制,创建共和的使命而出现,要么以响应共和,参与议会选举的名义而出现,志向不同、层次不一。中国最初的政党制度产生于辛亥革命之后的国家建设实践,先后经历过多党制和国民党一党独裁制。1949年,中国共产党夺取全国政权、建立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新中国建立后,中国共产党在长期形成的多党合作的基础上,结合国家建设与发展的实践,形成了作为国家基本政治制度的中国政党制度:即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与政治协商制度。

中国革命和国家建设的历程表明,中国的政党制度是在中国共产党领导的长期革命和建设实践中确立起来的,新民主主义革命和社会主义革命与建设先后为这个制度的确立奠定了扎实的政治基础与制度基础。在这个过程中,这个制度不仅经历了历史的选择和社会的检验,而且经历了国家建设的探索和实践,可以说是在政党、国家与社会三方有机互动,共同努力的过程中确立和发展起来的。它不仅与中国的社会结构与现代化逻辑相契合,而且与人民民主和国家建设相契合。

一项制度的合理性与合法性,不仅需要规范的考察,而且需要经验的检验。规范的考察固然可以从抽象的原则出发,但这种考察要有意义,其原则不可能是孤立的单项原则,相反,是基于一定的逻辑关系而形成的原则体系,其中的逻辑不是来自观念的运动,而是现实的经验运动。因而,即使是规范的考察也需要建立在对经验的把握基础之上。对制度合理性与合法性的经验把握,关键在于把握制度与现实运动之间的契合性,即能够适应现实运动的要求,创造现实运动的发展。这就意味着制度在价值上的合理性与合法性,只有建筑在其对现实运动具有实质性的价值和基础之上,否则,一文不值。就政治制度而言,这个现实运动不仅是社会现实运动,而且包括国家建设的现实运动。前面的分析一再表明,不能同时适应社会与国家需求的政治制度,是很难在社会与国家之间创造出有效的秩序和发展的。基于这样的理念,结合中国社会转型与国家发展的历史与现实来考察和把握中国的政党制度,我们就会发现中国现行的政党制度具有其合理性与合法性,具体依据如下:

其一,中国的历史与社会状况决定了中国社会的现代化转型与发展,必须要有强有力政党领导的支撑。众所周知,中国是被外部的现代化力量强行拉入现代化发展潮流的。所以,对中国来说,现代化不是内生的,而是从外部嵌入的。这决定了中国是在没有形成现代化的社会力量,包括新兴的阶级力量的前提下迈入现代化的。另一方面,现代化一旦启动,传统的政治就必须面临变革,而其核心不在于制度与体制的形式变化,而在于国家权力的归属变化,从传统的归属方式迈向现代的归属方式:即国家权力在性质上归属社会,归属人民,并由在经济与社会发展中占主导地位的阶级来掌握。显然,在新兴的阶级力量没有形成的条件下,辛亥革命所创立的民主共和就必然会面临着因为缺乏必要的社会主体而无法有效确立和发展的局面:即现代的民主制度形态确立起来了,但民主共和不但没有发展,反而不断退步。政治上的失效所带来的经济与社会发展问题,使国家进入无政府状态,外敌欺凌,内部割据,民主共和也因此面临夭折的危险。面对这种困局,孙中山提出了拯救民主共和的方案:即通过政党的整合,在中国这样一个没有现代化社会基础和现代阶级力量的社会,迅速建立一个能够担当领导现代化发展和建构民主共和的主体力量。为此,他领导和推动了第一次国共合作,并由此对国民党进行改组,希望国共合作之后的政党力量能够成为中国社会的中坚,承载起中国社会的转型和整合,推动中国的现代化发展和民主化建设。于是,在中国,开辟了以政党为核心,而不是以军队为主导的现代化发展和现代国家建设历程。这就是所谓的“党建国家”历程。


责任编辑:赵舒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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