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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多党合作制度的确立和发展
www.fjsen.com 2009-12-24 07:55  尤俊意 来源:文汇报    我来说两句

1949年9月下旬,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的顺利召开,标志着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正式确立,一大批对革命事业作过贡献、在人民群众中具有威望的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代表人物进入了国家政权机关并担任了领导职务,宋庆龄、李济深、沈钧儒、张澜、黄炎培、郭沫若、陈叔通等七人同中共毛泽东、周恩来、朱德、刘少奇、董必武、陈云、高岗等七人一起担任了国家领导人,从此开辟了中共和各民主党派与无党派人士合作共事、友好协商的历史新纪元。

新中国建立前后,有的民主党派人士以为革命胜利、大功告成,可以“刀枪入库、马放南山”,于是宣布解散本组织。在毛泽东同志和周恩来同志等人及时而友好的劝阻下,民主党派稳住了阵脚,形成了民革、民盟、民进、民建、农工党、致公党、九三、台盟等八个民主党派的稳定局面。在中共的协助下,民主党派经过组织整顿和建设,扩大了队伍,全国成员从几千人发展到几万人。到了1956年,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国内阶级状况发生了巨大变化,知识分子及其政治组织的性质和状况也发生深刻变化。毛泽东同志在当年4月的《论十大关系》讲话中,提出了“两个万岁”即共产党万岁、民主党派万岁的思想口号。周恩来同志生动地说,“共产党同民主党派不是同年同月同日生,但可以同年同月同日死”。主持统战工作的李维汉在人大会议发言中将中共领导人的讲话精神概括为“共产党和各民主党派长期共同存在,互相监督,首先是对共产党起监督作用”。于是中国共产党正式提出了“长期共存、互相监督”的多党合作八字基本方针,并由此确立了社会主义条件下中国多党合作的基本格局。

以1978年12月召开的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为契机,进入改革开放和四个现代化建设的历史新时期以后,根据时空变化和时代要求,坚持解放思想、与时俱进的原则,中国的多党合作制度,不论在思想理论、方针政策和政治实践方面都有了进一步的创新和发展。邓小平同志在1979年6月的政协会议上指出,知识分子已经成为工人阶级的一部分,民主党派已经成为各自所联系的一部分社会主义劳动者和一部分拥护社会主义的爱国者的政治联盟,都是在党的领导下为社会主义服务的政治力量。邓小平同志的这次讲话实际上是为被过去极“左”路线和“文化大革命”所破坏的多党合作制度拨乱反正、正本清源,也为新时期的多党合作制度的实践和发展奠定了思想理论基础。他又进一步提出,中共领导的多党合作是“我国具体历史条件和现实条件所决定的,也是我国政治制度中的一个特点和优点”。


责任编辑:赵舒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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