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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会:问计于民渐成制度
www.fjsen.com 2009-12-30 08:00  李伯亮 来源:人民网-《人民日报海外版》    我来说两句

范围扩大 受广泛关注

听证制度虽是个舶来品,在中国只有十几年的历史,却在不断进步和发展。

13年来,听证涉及的领域不断扩大。据了解,1996年,《行政处罚法》第一次明确规定了被处罚的“当事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这被认为是中国听证制度的正式开端。两年后,听证制度正式迈向价格领域,当年实施的《价格法》规定“制定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公用事业价格、公益性服务价格、自然垄断经营的商品价格等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应当建立听证会制度”。2000年,《立法法》要求法律案和行政法规需要通过听证会等多种形式广泛征求各方意见。个别地区,干部选拔和司法领域也在尝试引入听证制度。

本世纪以来,听证制度规范化程度也在不断提升,仅价格听证一项,国家就分别于2001年、2002年、2008年颁布相关办法和其修正方案。听证制度也越发引人关注,各种听证会常成为舆论的焦点,更多的人也愿意参与其中,对其寄予厚望。

完善制度 体现真民意

对于年轻的中国听证制度,很多人认为仍存在不少问题,应加快改革速度。此前,一些听证会被认为不能反映真实民意,遭到质疑。

彭宗超认为,现阶段的问题主要反映了相关人员在操作中对听证制度核心理念的理解不够深入,只有更好地理解听证背后反映的“公正和正义的统一”,才能使选拔出的代表反映真实的民意,使听证程序更加正当。

前不久,哈尔滨市举行水价听证会时,唯一反对涨价的代表刘天晓怒摔矿泉水瓶,因为他此前一直得不到发言机会。会后,个别代表被查出身份存在“所谓错误”。众多百姓怀疑该听证会存在猫腻,甚至有网友称百姓“被代表”了,质疑个别代表、企业和部门存在利益关系,致使听证会仅仅是走过场。

当过两次听证会代表的李士杰说,一些听证会代表的选择方式不够多样化,个别代表受到单位或其他机构的压力,发言存在顾虑;而且很多听证会只有相关部门拟定好的几套方案可供选择。他建议:“在听证之前应召开方案协商会,扩大参与度,让更多领域行业的代表参与其中。”


责任编辑:赵舒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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