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说:我们共产党人修史,不能只看到大官名人,还得看到人民群众。所以我主张,党史人物的范围还是放宽一点为好。中共党史人物传精选本的十二个分篇(领袖篇、先驱篇、英烈篇、模范篇、军事篇、民运篇、隐蔽战线篇、政治经济建设篇、科教篇、文化篇、统一战线篇、国际友人篇),就展现了宽选的方针。我认为还可以再放宽。
一是要将经济建设人物方面放宽。 道理很简单,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嘛!现在党史上写经济建设,写了许多数字,数字能够说明问题,但总不能见数不见人吧;写了许多事迹。但总不能见事不见人吧。 中国共产党从事的半个多世纪的工业建设、经济建设,无论从规模上,从水平上,从成就上,都是那四个人(他先回忆毛泽东主席说过,讲中国近代工业,有四个人不能忘记:钢铁业不能忘记张之洞,纺织业不能忘记张謇,化工业不能忘记范旭东,航运业不能忘记卢作孚)所代表的事业根本不可比拟的,我们难道不应该、不能够从中写出四个、十四个、四十个中国共产党搞现代经济建设的代表人物来吗?关于两弹一星元勋的宣传,关于神舟五号人物的宣传,比较引人注意,党史人物研究要从这个起点上前进。
他在讲了二是将科教文人物方面放宽的意见之后,着重讲了三是政治人物也要放宽。他提出:“犯过错误、有过争议的人物写不写?重要的、影响大的还是要写。他如果在历史上有地位,是无论如何抹不去的。”把陈独秀列入党史人物,这带了一个好头。由此就联想到胡耀邦。不是要把胡耀邦同陈独秀相提并论。完全不可以相提并论。就胡来说胡,他担任党的总书记,前后长达七年之久。中央悼词对他在党的历史上的贡献,特别是在以十一届三中全会为标志的党的历史的伟大转折中的重大贡献,作了充分的估计。这样一位党史人物,在党史研究中是不是也应该给予足够的重视呢?是不是也应该像别的许多重要领导人那样,由正式的机构组织力量,为他编选集、写传记呢? 还有,为英烈写传,要不要也为被错杀的、冤死的中共党员写传呢?在“文化大革命”中被错杀而冤死的写不写呢?《中国共产党简史》里写到了张志新被错杀,这有胆识有气魄,我很赞成。立传也应该考虑到这样的同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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