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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制度创新实现社会保险公平性
www.fjsen.com 2010-01-08 12:15  袁祥 王逸吟 来源:光明日报    我来说两句

中央党校研究室副主任周天勇日前则对媒体表示,《暂行办法》的出台只是治标,采取关系接续会导致管理成本的提高。2009年初《暂行办法》公开征求意见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有关负责人也向媒体坦言,这只是一个“过渡性办法”。

多数意见认为,只有实行基本养老保险全国统筹才是治本之计。社会保险法草案也已经规定: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实行省级统筹,逐步实行全国统筹。

我国的养老保险制度几经变迁。1995年,国务院提出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两个办法,供各地选用并允许修改,短期内全国出现了上百个方案,形成了分割局面。1997年,国务院发布《关于建立统一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重新考虑制度整合。2003年,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通过《中共中央关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明确提出“逐步实行省级统筹,条件具备时实行基本养老金的基础部分全国统筹。”

目标已经明确,然而疑虑并未完全消除。比如,有地方担心全国统筹可能影响当地养老金水平,大量的基金结余可能会收归中央。

“这只是短期的问题。从长远来看,全国统筹对各地都是有好处的。”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全国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副主任委员陈思喜认为,法律上应该为实现全国统筹做准备,“尽量减少允许地区差别的规定,增加制度统一的规定。”

“全国统筹遇到的问题,与省级统筹遇到的问题其实是一样的。省级统筹能实现,全国统筹也能实现。国务院已经提出2012年实现基本养老保险全国统筹,这个过程不会太久。”郑功成说。


责任编辑:赵舒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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