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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资统计不能丢掉“85%”
www.fjsen.com 2010-01-12 15:25  刘植荣 来源:中国改革报    我来说两句

作者对世界上18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工资制度研究发现,战乱国家除外,正常国家都把所有从业人员纳入工资统计范围,如美国,2008年末全国共有135,185,230名从业人员从事800个职业的工作,平均年工资42,270美元,连餐馆洗菜工、刷碗工都作为一个职业进行统计;法国2007年总就业人口是14,354,994人,平均工资31,090欧元,连保姆、发廊理发员、自由职业者、农业季节性工人等都纳入统计范围。道理很简单,任何劳动者都是国家财富的创造者,不把他们统计进去那就是对他们的漠视,就相当于国家把他们抛弃,抛弃了衣食父母是忘本的不道德的行为。

通过对国土上所有通过劳动获得报酬的劳动人民的全面统计,可以了解全国哪些群体工资偏低,国家据此采取相应的措施,或提高最低工资标准,或通过再分配政策给他们进行补贴,提高他们应得的劳动报酬,缩小工资分配剪刀切和贫富差距,消灭贫困,让社会繁荣惠及所有百姓,增进社会和谐。

如果科学、全面、真实地进行工资统计,作者估算,全国就业人员的年平均工资也就在10,000元左右,占人均GDP的44%,这个数字才能解释中国的经济现象:世界其他国家工资占企业成本的50%,中国的工资只占成本的10%!不管最后的统计结果是多少,我们都要坦然接受,因为这是事实,这才能反映真实的中国国情,我们还不富裕,人均GDP世界排名第104位。只有真实的统计数据才有说服力,才能让百姓信服,才能为决策者制定各项政策提供正确的数据支持。

应认真检查各地最低工资标准

现在是认真检查各地最低工资标准的时候了。每年统计数据显示职工平均工资在增加,可最低工资标准不增长或增长很少。有的地区9年来最低工资一直没作调整,可公务员的工资却年年增长,这是不公正的。世界多数国家规定的最低年工资标准一般是人均GDP的58%,是平均工资的50%左右。所以,要想增进社会和谐,要想缩小贫富差,国家必须通过立法制定全国最低工资标准,让最低工资标准和国际惯例接轨,即最低工资是人均GDP的58%,那中国的最低年工资应是13,000元左右。


责任编辑:赵舒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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