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促进我省农村土地流转
www.fjsen.com 2010-01-19 09:26  陈 迟 来源:东南网    我来说两句

当前,要实现农业产业化,实现农业的适度规模经营,必须探索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新模式,促进土地有偿、有期、有序利用,发挥土地最大效益,达到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农村稳定的目的。

从我省社会、经济的发展现实来看,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有其必然性。首先,这是劳动力转移的必然要求。随着经济的发展,农村劳动力向二、三产业转移增多,必然带来土地经营权的流转。其二,这是农业产业化的必然要求。土地流转不仅有助于规模化经营,而且可以更好地催生和培育各类农业龙头企业,按照市场导向建设规模化的农产品开发生产基地,夯实农业产业化基础,提升农业产业化经营水平。其三,农民技能培训为规模化经营奠定了基础。

上世纪90年代,福建开始探索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截至去年6月,农村土地流转面积超过200万亩,接近全省耕地总面积的10%,促进了参与流转的农户、龙头企业、种植大户增产增收,促进了农业产业化、规模化发展。但是,福建在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改革实践中,也出现了非粮化趋势(即一些本来种粮食的土地被流转为搞养殖业、花卉业、生态农业、观光农业、休闲农业等,对粮食安全产生了不利影响)、农民保障(即土地流转以后,部分农民失去其赖以生存的土地,在农村真正建立起完善的社会保障体系显得更为紧迫)、农业规模化融资、渠道不畅制约土地经营权流转、政策落实不到位影响土地流转等问题。为此,要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促进我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

政府要通过立法和制定相关政策,加大对农村土地经营权转移工作的扶持力度、创新力度。充分发挥政府的宏观调控职能,以强有力的政策法规引导农村土地等生产要素的合理流动和优化配置,促进农业结构调整,引导土地流转步入市场化、法制化轨道。要依据《农村土地承包法》、《物权法》和中央政策,尽快制定出台《农村土地流转指导意见》、《农村土地流转纠纷处理条例》等政策法规,明确流转双方的权利义务,重点规范土地流转程序,以避免无序发展和行政风险。要认真落实《农村土地承包法》,稳定土地承包关系。要制定相关政策促进农业规模经营,培育有效率的专业市场。可考虑建立农地流转补贴专项资金,对出让农地的农民给予补偿和奖励。


责任编辑:赵舒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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